公安部 警车须固定驾驶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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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2: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北京晚报消息全国涉警交通伤亡事故逐步上升,昨天记者获悉公安部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警用车辆必须固定正式驾驶人员,非特殊情况下不得交于他人驾驶。 公安部要求此次整改重点检查车辆和驾驶人状况、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特别规定了警用车辆必须固定正式驾驶人驾驶,非特殊情况不得交于他人驾驶。为确保民警的安全,民警没有驾驶执照不能随意驾驶警用车辆。
公安部提出,今后对因交通事故一次牺牲民警两人以上,或伤亡3人以上的,所在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应派专人到现场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向公安部政治部作专门汇报。 (王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