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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窃听手段被新法禁止 私人侦探业面临转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4:3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随着私人侦探社的偷拍、窃听等主要侦探手段被新法禁止,国内的私人侦探社业务面临转型。

  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偷拍偷录可做证据使用”,使针对“情感调查”(婚外恋调查)的私人侦探社红极一时。偷拍、窃听手段被广泛使用。

  而今年3月开始正式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2款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治安罚款。这就使私人侦探社的某些行为直接面临违法的状态。

  专家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迫使私人侦探社向那些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业务转型。包括:商业上的信用调查、打假、反欺诈、反窃密、反商标侵权和企业危机管理、反洗钱等多方面。这些领域,由市场来做往往比由政府来做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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