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毁家追偶像 刘德华斥其不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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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3:4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中新社3月25日电甘肃兰州市一名28岁女子林鹃苦追香港名星刘德华,不但倾家荡产,父亲甚至要“卖肾”为她圆梦。据报道,刘德华获知后,通过经纪人批评“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决不会理会林鹃要求,并呼吁她停止过火的行为。据“中央社”报道,刘德华通过经纪人向香港报章表示,刘德华本人未收到林鹃本人或其父亲的信件,暂时未能证实事件真伪。但刘德华说,如果他的歌迷利用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的方法与他见面,他绝不理会。刘德华更强调,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歌迷的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的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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