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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小偷”竟纵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4:03 新闻晚报

  □通讯员蔡顺国鲍建敏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18岁小伙子董某上网吧“冲浪”,却被老板怀疑偷窃网吧会员卡,一时怨气难泄,竟伺机报复放火烧网吧。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董某批准逮捕。

  2006年1月25日晚,董某以上卫生间为由进入该网吧。此时网吧内有100多人在上网
“冲浪”。在紧贴网吧“大厅”的男卫生间内,董某见里面无人,就用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点火烧卫生间内木门把手。10分钟后,木门被点燃,而且火势越烧越大。董某见状立即逃离网吧。幸好此时有一去卫生间的顾客及时发现火情,并叫来网吧工作人员一起灭火成功。

  110警察通过网吧的监控录像确定放火系董某所为,立即将董某抓获归案。董某交代,有一天他进网吧上网。可刚上兴头,网吧老板打了他一记耳光,还叫他把偷到的网吧会员卡拿出来。接着民警又赶来对他进行教育,调查没有盗窃嫌疑后才将他放行。回到家里他越想越气,无缘无故被当作小偷,吃了耳光,还被警察教育调查,以后怎么“做人”,想想咽不下这口气,就实施了放火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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