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买犬人信息要严格保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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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4:25 法制晚报 | |||||||||
据法晚报道,以后北京市民到犬类经营场所买犬要提供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否则将被拒绝 。 可以想见,该措施实行以后,对治理无证养狗、违规养狗和犬类免疫都会带来好处。但是,有效管理和保护公民隐私 是一对矛盾,而现代社会管理的一个原则就是要在这两者之间保持平衡,不可偏废。如何保护买犬人的隐私?笔者有两点建议 :
第一,只登记必要的信息。买犬人登记的信息能满足管理要求就行了,依笔者看,必须提供的信息就是姓名、家庭住 址、联系方式。如果还有其他,应该都是由买犬人自己决定是否提供的选填项。 第二,对所登记的信息只用来管理养狗之用,不能外泄。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新生的孩子刚从医院抱回家,卖保 险的来了,推销各种婴儿用品的也来了;买了房子,装潢公司的短信三天两头地发来……如果宠物医院、宠物商店来索取买主 信息,有关部门必须注意保护买犬人的隐私。 这两点建议,其实也可以说是买犬人的权利。主管部门如何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又注意不侵犯当事人的权利,这不仅考 验着他们的能力,也考验着他们的道德。袁亚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