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女职员挪用公款78万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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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9:50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济南讯烟台某银行一女职员孔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先后数次挪用公款达78万余元,后向单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所有赃款却未能追回。烟台芝罘区法院依法判处孔某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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