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推行集体合同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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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1: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顾威)拖欠职工债务却无力偿还,这是影响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一道难题,如今,这一难题在辽宁省有了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他们通过集体合同仲裁,以资产保全的方式偿还企业内欠职工债务,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又解决了企业改制难题。 据今年2月份的统计,该省已有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10个市先后开展了集体合同仲裁、偿还拖欠职工债务的工作。涉及企业323户
据了解,事件起始之初,牵头的鞍山市总工会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运用集体合同仲裁手段,依据《破产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产企业案件的若干规定》、《工会法》、《劳动法》等实行资产保全。通过资产保全让职工看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保障,大大缓解了矛盾。之后,鞍山市将保全的企业资产通过变现方式、通过债转股形式、通过以存量资产吸引增量资产方式,偿还企业长期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集资款、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使企业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同时也为企业再生创造了条件。 近几年,辽宁省总工会不断推广鞍山经验,目前辽宁省已经有10个市实行了集体合同仲裁。抚顺市改革办介绍,在73户资产保全企业中,已有28户企业顺利进行了改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