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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救济贫困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30 新华网

  [中南海承诺] 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十一五"规划纲要第二篇第六章

  [基层调查] 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共有1534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776.5万农村居民享受低保。半月谈记者在农村贫困人口较多的重庆市进行了最新调查,重庆市先后在南岸区、江北区、九龙坡区等10个区县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

  最低"生命线" 护佑农村贫困群体

  ■ 半月谈记者 徐旭忠

  从数年前的"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到如今由点到面全面铺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贫困人群构筑起了一条最低"生命线"。"

十一五"期间,随着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农村低保将朝着"应保尽保"的目标继续努力。无疑,这也是中央政府向全体人民承诺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一个具体指标。

  农村低保救济了贫困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

  农村低保制度如同"及时雨",深受重庆农村困难群众的欢迎,基层政府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也比较高。

  南岸区是重庆市最早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试点工作的地区。2003年7月,南岸区在深入农村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在较为偏远的长生桥、迎龙、广阳、峡口4个农业镇展开试点工作。根据南岸区的低保政策,农村低保标准为800元,即每人每年收入不足8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均可享受低保,由财政资金补足800元,当年就有1014户1575人享受到低保救济,低保金支出33万元。

  南岸区民政局副局长邓从国告诉半月谈记者,目前全区9个镇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并且低保标准也由原来的800元提高至1000元。2006年,南岸区计划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1200元。

  谈起农村低保的好处,家住南岸区王家坪的80岁的杨秀芬老人眉开眼笑。杨秀芬的老伴已过世多年,现在全家4口人,膝下有3个儿子,大儿子残疾,另外两个儿子,一个患有气管炎,一个患有心脏病。全家人靠责任田维持生活,每年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根据低保政策规定,杨秀芬一家每年可得到近2000元的低保金,生活问题基本上解决了。杨秀芬感激地说:"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穷人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重庆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处长漆治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重庆市对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等贫困人群的救济实行不定期不定量的临时救济,存在着保障水平低、操作不规范、工作随意性大等问题。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使对农村贫困人群的救济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截至2005年7月,重庆市已有10个区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人口为9682户1790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20余万元,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管理制度体现民主,低保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

  农村低保实行民主动态管理。漆治建介绍,重庆市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试点工作的地区中,都是以家庭为计算单位,实行"村民申请、村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区县民政局审批、年度复查、半年发放"这一民主动态管理模式,低保金的发放实行封闭运行。这种做法能够发挥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得农村低保工作在民主监督下规范运作,透明度高,从根本上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保障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重庆市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10个区,放弃了其他部分省市由村集体分担一部分低保保障金的做法,低保保障金全部由财政负担,每年纳入财政预算。除江北区实行低保保障金全部由区财政负担外,其他区低保保障金负担均实行区和乡镇两级财政承担。农村低保实行财政负担的好处,一是保障金有了稳定来源,二是有利于增强乡镇一级政府的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

  重庆市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还多渠道帮助低保对象走出贫困。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区,几乎都制定了一套针对低保对象的扶持政策,如低保对象子女入学学费减免、低保对象就业享受优惠政策等。

  三大瓶颈亟待突破

  观念瓶颈。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的重心在城市,在农村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认识不足的问题。一些区县的干部认为,农村孤寡老人有"五保"制度,农民有自己的责任田,吃饭穿衣有保障,在农村实行低保没有必要。还有的干部认为,农村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在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条件尚不具备。

  政策瓶颈。重庆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处长漆治建告诉记者,目前国务院和民政部没有出台关于农村低保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地方政府开展此项工作的难度很大,试点地区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程序不够严格的问题。农村低保工作并没有列入区县政府和部门的考核,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区县积极性不高。

  资金瓶颈。重庆市地处西部,经济条件差,困难群体面大,许多区县是"吃饭"财政。目前,重庆市年人均收入在668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五保户除外)有55万人,若按低保标准800元计算,保障金补差至少为132元,每年保障金补差至少在7000万元以上。因此,农村低保制度只是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县勉强建立,而对于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地区的贫困区县来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相当困难。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认为,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切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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