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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公布11家高污染企业整改情况(附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2: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9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2006年第一轮针对江河水域污染企业的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环保总局将立即实行刚刚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向全社会公开。

  2月7日,环保总局宣布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高污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予以查处,并对布设在江河水域价值4500亿元的
化工石化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这是松花江事件后环保总局第一次全国性执法行动。此次行动是为了迅速遏制环境安全事件多发势头、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护公众环境安全。

  潘岳说,此次行动引起了地方政府、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挂牌督办的11家布设在江河水域的问题企业已基本完成了整改。其中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湖南省株洲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编制上报了整改方案,拟投入整改资金4亿元人民币(见附件1)。此外,10个违反“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建设单位也按照环保总局的要求进行整改(见附件2),有的项目已基本整改完毕,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5亿元人民币,所有项目的整改工作都必须在规定期限之前完成。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对挂牌督办企业和“三同时”违法项目提出的环保承诺和整改方案要严格落实,绝不容许含混过关、敷衍了事。对上报整改方案的挂牌督办企业,如有“报而不改,改而无效”者,环保总局要组织现场督察,公开曝光,并将依据监察部新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向全社会公开。

  潘岳说,此次执法行动所取得的成效表明,在中央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时代背景下,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大多数地方和企业都能够在思想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而采取相应的行动。但是,仍有个别地方和企业视环保法律为无物,将环保执法当儿戏,一些污染企业受到种种力量保护,“屡教不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这种局面必须扭转,否则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将遥遥无期。

  潘岳强调,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强化环境和生态保护执法检查,健全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指出,要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自松花江事件之后仅仅四个月,全国就又发生了73起与水相关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加大环保的执法力度,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环保部门将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为主动的措施,彻底改变部分地区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局面。

  潘岳最后介绍说,对分布于环境敏感区的127个化工石化项目的风险排查结果与整改方案,将在4月与5月分两次向社会公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处理意见

进展情况

1

甘肃省兰州市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该企业位于兰州市饮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约20公里处,厂界距黄河约30米。无任何环境应急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有近1万多吨的碱性废水不明去向,3000吨高模量聚乙烯醇纤维项目未进行“三同时”验收。 建设年节水1000万吨的废水资源化项目,实现85%的废水循环利用率,预期减排COD 400/年;制定和落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共需投资4985万元。 当地政府、企业高度重视,省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计划,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环保局长带队到总局上报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

2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铜冶炼厂 相关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存在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排放的烟气中总硫利用率不足60%,每年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9万多吨;364万吨/年重金属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黄河,废水排放口位于白银市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约500米处。 改造污水处理系统,消减废水中各类重金属污染物405/年;落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减少跑、冒、滴、漏。  

3

山东济南裕兴化工总厂 厂区内存放有历年来积存的铬渣20多万吨,每年又新产生铬渣8万吨。无任何防渗、防扬尘措施,已对地下水及小清河造成了污染,应急预案未涉及铬渣外渗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品。 在铬渣场上方搭建钢结构玻璃瓦遮盖蓬,在铬渣场周边建筑围墙及倒流明渠;加快实施铬渣湿法解毒处理项目。 按期报送了整改方案,我局要求其编制更为具体更为详实的实施方案报省局。

4

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日排废水2万吨,其中硝基化合物废水约6000吨,未经处理直排太子河。辽阳市的饮用水井(24眼)全部分布在太子河下游沿岸,最近处不足一公里。目前部分水井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一是解决硝基废水超标问题;二是废水PHCOD超标及废气、废渣治理。 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兵器工业部,相关材料兵器工业部将于近日转我局。

5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钴钨有限公司(简称801厂) 位于饮用水源上游,偷排高浓度工业废水,2005515日曾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造成30万人饮用水中断22小时。 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重点监控PH值、重金属铜、氨氮、流量四项指标,确保达标排放。 已经制定整改方案

6

辽宁省丹东市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 液氯车间(内存30吨液氯)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0米,应急处理液氯的碱槽容量过小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无液氯泄露自动报警系统;没有污水治理设施,日排12000吨高浓度废水直入鸭绿江,COD最高浓度达4880 mg/L。 停产整治 丹东市政府向企业下达了停产治理决定,要求停产治理时间不得超过420日(因向社会供暖原因),我局要求其采取限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将整改方案报省环保局审核。

7

广东省广州市昊天化学集团公司 企业墙外四周500米范围内有居民1.2万人,1500米内有10万人。液氯罐装区无浓度超标报警装置,无事故应急池,应急设备不完善,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企业整体搬迁;搬迁前尽快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必要、足量的应急器材,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整改工作时间表,搬迁前期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已安装5台氯气超标浓度报警装置,且对报警装置的检测形成制度化,确保装置随时处于工作状态和灵敏度;在液氯生产和充装部位设置了事故应急处理池和活动式稀碱喷淋装置。

8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排放烟气和生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群众反映强烈。 检修除尘设施、建设地面除尘站实现烟尘达标排放;封堵雨水管道、清理连接雨水口的渗坑。杜绝生产废水外排。 我局对该公司实施挂牌督办后,河北省环保局立即督促其落实治理和整改措施,310日,我局赴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邢钢封堵、规范了排污口;完成两个污泥坑清理、恢复了地貌;完成了烟气、污水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两座65孔焦炉项目已补办了环保变更审批手续,实现达标排放;用于“企居共建”的100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基本落实了挂牌督办提出的整改要求。

9

青海湟中县鑫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批准的3000吨红矾钠生产线也已擅自投入生产。厂区及其周围地下水、地表水中六价铬严重超标。 拆除3000吨红矾钠回转窑及设备;对年产2000吨红矾钠生产线停产整顿,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青海省政府对该案件查处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题会议上确定工作方案,省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副省长(兼西宁市市长)在该企业召开现场会,要求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坚决贯彻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经青海省环保局现场检查,该企业年产2000吨生产线已于2006128日停产,相关责任人已经进行了处理。按照青海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年产3000吨生产线的拆除工作将在3月底前完成。

10

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个贮存2000吨的硫酸贮罐未设置围堰;液氯罐区无应急处置设施;甲苯贮罐围堰存在事故隐患;厂区管理混乱,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硫酸渣、钛白粉渣和电石渣等固体废物堆存、处理处置不规范;PVC树脂生产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 20051215日现场监测,废水总排口COD排放浓度286mg/L(超标1.86倍),总砷浓度5.828mg/L(超标10.6倍)。 增设硫酸贮罐围堰,杜绝事故状态下的硫酸外排;液氯罐区增设水幕喷淋和应急池,处理事故状态下排放的氯气;取消甲苯贮罐围堰溢流口、安装管道阀门;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硫铁矿进厂砷含量质控,确保废水总排口砷、COD达标排放。 企业以挂牌督办为动力,多次研究整改方案,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正在加紧进行整改。

11

安徽省铜陵市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30kt/a钛白粉改扩建项目”未按要求申请试生产;没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废渣堆置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规范,无事故应急池,废水排污口处于城市取水口上游,地理位置环境敏感。 立即停止“30kt/a钛白粉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规范固体废物堆场;完善厂区雨水收集系统;加强硫酸泄漏风险防范措施,修建事故应急池。 该企业在挂牌督办第二天立即停止了违法建设项目的试生产,修订了应急预案,编制上报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

附件2:违反“三同时”制度的10个建设项目整改情况汇总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违法行为

处理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

1

山西省晋城化肥厂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工程 1、该工程已于2004年8月投入试生产,但配套的渣场未完全落实环评要求(无拦渣坝、防渗漏措施和渣场下游水质监测井)。 限期于2006年4月30日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已于3月10日前完成整改,目前正在进行补充环境监测工作。
2、全厂COD、氨氮、石油类、SO2总量超标。
3、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SO2
NH3超标。

2

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200吨/年氧化钼加工项目 1、未经环评审批即于2004年11月擅自开工生产。2005年7月29日,洛阳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2005年8月23日,完成补办手续。 责令停止试生产。 正在停产整改。
2、9月下旬,洛阳市环保局检查发现,在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该公司又擅自投产,废气、废水和废渣无序排放,对周围果园、农作物、畜禽养殖造成污染,并对距离厂界300米的大安乡二中的教学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

平顶山市汇源化学工业公司3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 1、未经环评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经环保部门查处后,补办了环评手续。 限期于2006年4月30日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建设单位承诺3月31日完成整改,目前正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2、该工程于2004年7月投产,但石灰炉、铝矿破碎、原矿浆磨制系统、石灰炉通风、石灰储运、输煤、锅炉系统环保除尘设施未按照要求建设。
3、赤泥堆场尚未投入使用,原有赤堆场未按照要求封场处理。
4、生活污水处理站未按要求同时建成、同时投入使用。

4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机焦技改项目 1、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建设,环保部门查处后补办了环评手续。 限期于2006年5月31日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 建设单位承诺3月31日完成脱硫工段尾气洗气塔设备安装, 5月下旬完成密闭储焦仓项目,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在期限内完成。
2、该工程已于2004年11月投入试生产,但密闭储焦仓项目和脱硫工段尾气洗气塔未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投入试生产。 令停止试生产。

5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十五”技改配套项目 1、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建设,环保部门查处后补办了环评手续,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6月3日以环审[2005]503号文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 限期于2006年4月30日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建设单位承诺3月31日完成整改,目前正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2、该工程于2005年7月投入试生产,未按要求采用先进、少污染的干熄焦工艺,而采用的是湿法熄焦工艺。

6

大朝山水电站建设项目 从2003年10月6台机组全部运营发电至今,未依法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建设单位已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正在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7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发电工程 1、在该工程试运营期间,浙江省杭州市康桥镇居民多次以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对天然气发电工程噪声扰民问题投诉。 责令停止试生产。 建设单位于2006年2月20日主动将3台燃气机组停止试生产,对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于2月18-20日召开噪声综合治理专家论证会,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治理措施。该企业已完成对一号机组噪声治理效果检测,其它措施正在落实中。
2、2005年5月19日,一号机组试运营发电至今,未依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试生产就投入试生产。
3、经现场核查,该工程燃机、汽轮机性能考核超出环评的要求,厂房围护结构隔声量低于环评要求,从削减投资的角度未按环评要求采取双层窗设计,余热锅炉给水泵的实际运行噪声超过了环评要求。

8

同三国道主干线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 未经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未按要求落实降噪措施,造成13处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6.5dB)。 限期于2006年1月31日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建设单位同意接受处罚,积极整改。目前已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正在进行补充环境监测。

9

广州(萝岗)至惠东(凌坑)高速公路工程 1、在设计阶段,该工程线路走向发生重大变更,未按《环评法》要求进行重新报批,造成多个环境敏感点夜间超标为1.1dB-3.2dB。 限期于2006年7月31日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建设单位同意接受处罚,积极整改。目前企业已编制整改方案及实施计划,正在抓紧落实之中。
2、该工程的7个取土场和5个弃土场未按要求落实生态恢复。
3、工程经过增江、沙河、西枝河、梁化河等Ⅱ、Ⅲ类水体,桥面排水直排入河流。

10

赣粤高速公路(赣州至定南段)工程 1、在设计阶段,该工程线路走向发生重大变更,未按《环评法》要求重新报批。造成多个环境敏感点夜间超标为4.4dB-9.8dB。 限期于2006年5月31日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建设单位同意接受处罚,积极整改。目前已编制整改方案及实施计划,正在抓紧落实之中。 
2、该工程11处取弃土场及施工场地未按要求落实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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