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腐败出现家族式新特点 取证不易黑幕难揭(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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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4:35 国际在线 | |||||||||
层层回扣肥了医生害了患者 据了解,在两案中,涉案的人员其实远不止这些人。对医药销售商来说,医生收取回扣几乎成了这两家医院公开的“行规”。 道县人民法院有关人员透露,在道县人民医院窝案中,一种药品要进入该医院,要
攸县人民法院有关人员披露了医疗贿赂犯罪的几种手段:除了收受回扣外,王景奇还以考察费名义或礼金名义收取贿赂。如2000年至2002年,攸县人民医院从广州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了3台血透机设备,该公司业务员敖某分3次以考察费名义送给王景奇12000元及价值3000元的烟酒,其规律是每购一台价值20万元的设备,送考察费5000元。在这里,行贿成为供货方公开的“行规”,凡是进购了大额医疗器械设备的,均存在行受贿现象,只是方式不同,手段的隐蔽程度不同而已。 六种原因导致医疗贿赂犯罪 小医院缘何存在如此大的腐败?攸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主要存在6个方面的原因: 主观上,市场经济的功利思想使医生产生了不平衡心理,在我国,医生虽然社会地位高,但收入相对来说比较少。很多人认为,国家没对医务人员给予足够的报酬,捞取外快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因此,医药代表自动送上门的回扣就成了医生平衡心理的捷径。 制度上,“以药养医”是导致医药回扣的诱因之一。我国长期以来施行“医药不分家”的模式,为医生利用诊疗过程中的处方权收取药品回扣创造了条件。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大量同类型药厂重复建设,使得相同疗效的药品品种众多,各个医药品牌为了打开销路,除利用广告宣传等正当竞争手段外,也不惜采取送回扣等非正当方法。 医药行业的特殊性是医药回扣泛滥的根本原因。首先,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在诊疗过程中,病人对于医学知识的缺乏使得其在治疗各个环节都只能听从于医生。因此,用什么药、用多少药完全取决于医生的处方,医生完全可以选择价格高、回扣多的药品。加上物价部门对于药品价格审核不力,使得药商往往把价格定得远离成本,这就给医生吃回扣留出了空间。 在自己的生命安危面前,病人大都把药品价格放在一个较轻的位置,抱着一种“宁可钱吃亏,不愿人吃亏”的心态,这也让心术不正的医生有可乘之机。 对收取回扣行为的处罚较轻更使一些医生有恃无恐。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来看,对普通医生的收回扣行为,大多数只能通过行政手段给予处罚,而最重的处罚力度也只是吊销医生执业证书。 涉案人员嗅觉灵敏致使取证难 办案检察官说,医疗系统贿赂犯罪查处难点在于取证。 由于医疗系统普遍存在收回扣受贿现象,同时近几年来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增多,涉案人员心理准备充分,反侦查能力较强,很难取得确实证据。 而那些医疗器械商住址又相当隐蔽,因为该类公司大都是中间商,随便租间套房,有几台电脑、一部电话就可以进行交易。其业务靠业务员上门推销,业务员不熟的电话都不接,侦查人员用电话与其联系时,往往要么不接,要么谎称在外地或者反复询问侦查人员的身份目的等。侦查人员稍有失误,对方立即察觉,嗅觉相当灵敏。这就更增加了取证的难度。(记者 赵文明 刘希平 袁武军 唐珍枝) 编辑手记 “小医院、大腐败”,不仅影响医疗系统的形象,更直接影响群众对政府的评价。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几乎所有的医疗腐败成本,都直接或间接地由患者充当了“埋单人”。医患之间信任缺失,总是纠缠在红包、药价、服务质量等矛盾漩涡中。 对医疗腐败,不下重手不行,对此,已有专家开出药方: 比照建筑行业廉洁准入制度,对医疗腐败设立“黑名单”制度; 大力改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切断卫生行政机构同医院的利益链; 实行医药分家,取消卫生部门和医院经营医药的权力; 对医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网上招标,提高医药采购的透明度; 出台具体的服务规章,严格控制医生的处方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生开处方的情况进行抽查分析; 修订或出台有关法律解释,将违规收“红包”、“药品回扣”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 来源: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