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官殴打北京律师续:对话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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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1:43 新京报 | |||||||||
■对话当事人 天津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 “我以我的党性保证我没有打人”
新京报:3月28日王令律师带11名当事人来立案,当时为什么没有受理? 王学林:没有受理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形式上的不符合规定。王令提供的起诉书的诉讼格式不符合立案的要求。 他的起诉书是11个委托人一个诉状。而按照要求是每户单独都要有一个诉状的。其次他所起诉的是公告。公告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抽象的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 新京报:当时您给当事人解释原因了吗? 王学林:我当时说的很清楚。当事人以为3月28日如果能够立案,3月29日的强制拆迁就可以停止,所以他们的情绪比较激动。当时现场就乱了起来,有拍桌子、砸板凳的,还有起哄的。 新京报:当时王令律师在做什么呢? 王学林:当时大伙闹起来,围起我拍桌子,说你们法院刁难。王令律师说我们拖延时间,而且回头对当事人说“是行政庭长不给我们立案的,对不对”。 新京报:有媒体报道说你打了王律师一拳,并且掐了他的脖子。 王学林:我是党支部书记,我的党龄有28年,我可以以我的党性保证我没有打人。 而且我作为一名法院干部,作为一名庭长,我不可能做这种事。当时大厅里有四五十人,我水平再差也不会打他。我可以说我若动手打他一下,我就不配穿这身制服。而且当时我在总值班台后面,我们两个相距一米,我要探出去,才能打到他。当时那种情况,我能保护自己已经很不错了。 新京报:据说你从总值班台后绕出来,而且后来还警告王令“晚上走路小心点”? 王学林:因为当事人骂街并且还有当事人拍照,我出来制止。在这些过程中我始终没有和王令律师有身体上的接触。王令还喊“法院打人了”这些话,我觉得王令作为律师应该有点职业道德。像“晚上走路小心点”这种话,我觉得王令律师编这些话是很可笑的。 新京报:王令律师以及几位当事人都称听到你说“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王学林:绝对没有。我当时是说我代表法院来接待,没有说过我就是法院这样的话。 我为人有三个原则,就是不违反法律,不违反政策,不违反公共原则。我没有必要做报道上所说的那些事情。而且我们也对相关目击进行了取证。 新京报:是哪些目击者? 王学林:一个是和我们冲突比较激烈的当事人。她承认没有看到法官和法警打人。另外一个是当时来立案的人。他也说没有看到打人。 新京报:今天王令律师又过来立案了,现在可以判断是否立案吗? 王学林:能否立案7日内可以决定。 北京律师王令 “我深深地感到无奈” 新京报:你当时到法院想到立案会遇到困难吗? 王令:我想到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绝对没想到会被打。我这个案子立案是没有问题的。拆迁公告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还有就是现在提倡节约型社会,我觉得分开起诉是浪费司法资源。 新京报:当时大家是不是认为只要立案,第二天的强拆就可以停止? 王令:不是这样的。我事先就告诉当事人,立案之后也不代表不强拆。大伙随后情绪激动是因为王学林的态度。他的脸难看、话难听。在整个过程中,他不停地指着我鼻子说话。到后来他还绕过桌子想打我,当事人挡住了他。之后我们到院子里,他在我身边说你晚上走路小心点。我当时就讲给后面的法警听。结果王学林听到我重复了一遍之后,他说“说你怎么了,我还打你”。 随后他左手揪住我的衣服,右手掐我的脖子。我的脖子当时就留下了手印。 新京报:当时你有什么样的反应? 王令:我没想到在众目睽睽之下法官居然会打人。这是我根本无法预料和想象的事。 新京报:你确定他说过“我就是法院”这些话吗? 王令:他确实这么说。我当时要求他下裁定,开收条。 他都拒绝。我问他他是否能代表法院,他就说了“我就是法院”这种话。 新京报:如果有人说你是借此炒作自己,你怎么想? 王令:我作为一名律师,不希望出恶名和臭名。被人打了,连自己的权利都维护不了,这是什么好事情吗?而且我也想象到最后这个事情可能的结果。结果要不就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不了了之,或者就是南开法院那边完全否认,对我不会有什么好处。 新京报:那你最后为什么决定站出来呢? 王令:王学林对律师行业的蔑视和对法律的践踏让我非常气愤。律师在王学林这样的法官眼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新京报:这件事对你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王令:我曾经萌发了不做律师的想法。我有时深深地感到无奈。但是现在我还要坚持下去。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廖卫华 张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