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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治安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3:36 法制早报

  检察机关指控,该组织还通过贩毒、抢劫、敲诈勒索、伪造货币、挪用资金、开设赌场、从事地下六合彩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自2000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刘俊勇、廖建伟、伍先辉等人先后在怀化、深圳、东莞、新化等地的酒店、宾馆开设流动赌场,或聚众赌博,或从中抽取“条线”,或放高利贷,并以此获利。其中,刘俊勇参与的数次赌博案中,轻松获利10余万元。

  自2002年6月至2005年3月,刘俊勇、陈彬彬、伍先辉、伍青阳等近20人又掀起了孟公、西河的地下六合彩赌潮,辐射至周边乡镇、广东东莞等地,他们采取“包呷包赔”的方式合伙做地下六合彩庄家,以5%至10%的手续费及 38至40倍的赔率招引陈历晨、廖建新等十余人为下线,为自己收单;同时又花钱雇请接单人,总做庄600期左右,码单金额共计210万余元。其中,刘俊勇仅此一项,便非法获利60余万元;其余被告人非法获利十至几十万元不等。

  此案代号为“6·30”案,源自发生在2004年6月30日的一场血案。当地媒体评论说,“这是这个组织极度复仇心理酿成的恶果,也充分暴露了该组织的严密和凶残。”

  检察院的指控材料,勾勒出这起血案的大致轮廓——

  2004年6月17日,廖建伟、刘永华被砍伤,怀疑是西河镇沙江村的陈新华所为,刘俊勇等人决定报复沙江的人。

  2004年6月30日晚上,廖建伟得知陈新华在家后,即与刘永华决定当晚动手。刘俊勇、陈彬彬听后极力支持,并打电话安排人组织人马带刀带铳赶到廖建伟家。廖建伟、刘永华也纠集了十数人。当晚赶到廖家的达到20多人。

  当晚12时左右,陈新华一家人已进入梦乡后,刘永华、陈助辉立即带领召集来的20多人持砍刀、鸟铳,分乘六七台两轮摩托车赶到,挑选出来的8个人踢开陈新华的房门,持刀朝陈新华身上一阵乱砍,陈新华的父亲陈历平、叔叔陈历德也分别被砍成重伤(五级伤残)、轻伤(偏重)。7月1日凌晨,陈新华因全身多处失血性休克死亡。

  “家里血流成河啊!儿子挣扎着向我爬来,那伙人把我按在墙边,我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直到看着儿子爬不动了… …”每每回忆起儿子陈新华遇害的情形,母亲袁丁桃都忍不住要几欲晕厥。行凶者之残忍令人发指,据她说,歹徒直到陈新华一动不动了,才扬长离去。一家人把陈新华抬到100米开外的卫生院时,陈新华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法医说,陈新华身上足足中了46刀,一只手臂被活生生砍断!

  “6·30案”引起湖南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2004年12月24日,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孙湘隆率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长周文等有关人员急赴娄底。在详细研究案情后,“6·30”案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娄底、新化两级警方着手全力彻查。

  2005年3月9日,此案被公安部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挂牌督办。

  2005年3月26日凌晨,刘俊勇落网。其他主要成员也相继落网。

  辩论焦点背后的反思

  小案频发,当事人不是报警,而是寻求“老大”摆平,仅仅是因为警力和财力不足吗?

  几乎在星星影剧院的正对面,就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也是娄底市规模最大的律所——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在“6· 30案”中,该所被聘请或被指定为辩护人——多达18人。比2002年参与4.19案辩护还要多三位,“这可能也破记录了吧?可能也是全国之最,法庭上,同一个律所的律师有18位。”该所的一名律师笑说。

  宇能律师事务所主任,娄底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中杰是该案第三被告人刘永华的辩护律师。他说,不同的当事人,辩论焦点差异很大,综合而言,有两点比较集中。

  “其一,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二,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的问题。”

  刘中杰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起他对这起案件的体会。

  “首先,‘涉黑’的罪名,因此罪对我的当事人量刑意义不大,包括其它一些较轻的罪名,我不打算作过多的辩护, 前面的律师也可能会着重辩护的。‘涉黑’的罪名最高量刑是10年,因此也不必对此过于紧张。”

  刘中杰的另一个体会是,“6·30案”的产生,有一定的民情原因,也有公安干警的问题。由于警力和财力有限,往往小案子不管,导致民间一旦发生冲突,不是报案,而是采取报复或者求助于“老大”摆平的方式。

  “比如,我的当事人刘永华被‘对方的人’于6月17日砍成重伤,当时就及时报案了,但是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处理,直到6月23日才询问受害人,也没有安抚受害人。行凶者没有得到及时惩处,这样就助长了人们的报复心态。长久以来,公安机关都是小案不管,《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很少用到,只有大案,涉及人命案了,才管。”

  另外,刘中杰律师认为,“6·30案”发生后,很多以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事实,这次一并“翻老账”,都拿出来侦查、起诉、审判.

  刘中杰是比较早接触这个案子的,他正在就这个案件的前前后后,写一些感受:“以后这样的大规模的案件可能不会再有了。”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保护伞”。

  3月17日,因为“6·30案”而被揪出的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易俊清、原副大队长曾维洪,等人被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犯徇私枉法罪。——因为在刘俊勇、廖翔等人于1998年7月的一起抢劫案中,以上3人徇私枉法,致涉黑头目刘俊勇等人逍遥法外。这3人被认为是刘俊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目前,该案正在上诉阶段。

  刘中杰亦是该案伍福全的辩护人,他为伍福全做了无罪辩护。他的辩护意见是,伍福全“既不知道刘俊勇是有罪的人,更没有故意去包庇刘俊勇不受追诉的客观行为”。而且他也只是一个主管法制的副局长.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该案的“保护伞”有5人,其中,从2000年至2005年初,刘俊勇为使自己及同伙的违法犯罪不被公安机关查处,先后5次送给新化县公安局民警胡能喜(另案处理)现金13.5万元和一台女式摩托车。

  开庭预计将持续到4月30日,“五一”长假的前一天。

  可以想象,曾老板的咖啡馆前,依然会是人来人往。他依然会以淡然的心态,来解劝那些被告人的家属。宇能律师事务所里,亦会照样忙碌。

  “我担心孩子在里面(少管所)里学坏呀!”下午,上述的那位姓刘的父亲在落幕的夕阳里等待着庭审结束,期待看到儿子一眼。他神态苍老憔悴。

  “我觉得还是我们的大学普及得不够!如果教育真普及的话,他们多学点知识,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作为父亲,他在自责的同时,一直在寻找着能说服自己的外部原因,似乎这样才可减轻些自责。

  在任何一个时刻,总有一些人的命运在惊愕中改变着。

  据当地媒体报道,娄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春阳说,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虽然平稳,但稳中有变,隐中有险,刑事发案总量持续在高位运行,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持续高发。黄、赌、毒等治安问题仍十分突出,特别是涉黑犯罪呈现出滋生蔓延加快,分布更加广泛等新特点、新动向。

  “此次专项行动的利剑直指那些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禁毒将围剿严惩一批毒枭、斩断毒品运输通道,禁赌将重点打击聚赌、豪赌、放高利贷、武装护赌等。”

  娄底,默默记录着作为一个城市的所有经历。

  (潇湘晨报记者周喜丰对本文亦有贡献)

  【案情附录】

  设个圈套就赚48万元

  2004年6月,新化县政府对该县古台山金矿进行拍卖,底价2639万元。当打听到古台山的罗某欲组织当地村民合伙买下该金矿开采权后,刘俊勇与犯罪组织另一头目商量,邀请香港人李泽清假冒投资人参与竞拍,然后由刘俊勇向罗某一方游说串标,条件是让急于买到开采权的罗某出一定金额的“好处费”。

  事后,刘俊勇等人从罗某处索要好处费48万元。

  办实体洗黑钱

  刘俊勇等人采用办酒店、搞工程等方式使非法收入披上合法外衣。

  串通竞租行贿信用社主任

  2004年4月份,新化县横阳供销社改制时,要求对该供销社的孟公批发部、孟公商场进行公开拍卖。

  对于原新化县孟公信用社主任的伍让春来说,他没有想到,自己对刘俊勇的“贷款”行为涉及了三项罪名:挪用资金罪、企业人员受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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