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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律师续:专家称人大调查最公正(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4:56 国际在线

  

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律师续:专家称人大调查最公正(2)

  事件平息后,南开法院取证时拍到的法官王学林的左手,手背上有两处划伤的痕迹。王称那是事发时一位女当事人给他留下的。

  

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律师续:专家称人大调查最公正(2)

  混乱中,曾有一位当事人举起相机取证,他两次按下快门,之后相机被法警没收。这是其拍摄的两张照片中的一张,照片中一只手挡住了镜头……。

  悬疑2

  法院立案大厅内不许拍照?

  在事情发生时,北京律师王令的一名当事人取出数码相机,拍下两张照片,王学林指挥法警加以制止。拍照者跑出立案大厅后,蹲在地上抱着相机,但是仍被法警强行夺走。随后法院留下存有现场照片的相机存储卡,重新买了一张新卡随相机一同归还当事人。

  王令认为,天津法官王学林发现当事人拍照后,指挥法警制止,并让法警将相机夺走的行为并不合理。“现行法律除了对开庭时的拍照、录音、录像行为有明文限制之外,并没有规定法院的其他场所不允许拍照。”

  王令认为,在已经下班的立案大厅里拍照并不违法,而王学林对欲阻止法警抢回相机的一名女当事人实施拘留没有法律依据。

  南开区人民法院认为法院内不能拍照是惯例

  法院内真的不能拍照?就此问题,记者向南开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郭儒村询问。

  记者:能给我们提供一份不允许在法院办公场所拍照的规定吗?

  郭儒村:这个还不大好找。在法庭内不许拍照,是有多条法律明文规定的。至于在法院办公场所不允许拍照,是按我们院的规定。

  记者:院里有形成文字的规定吗?

  郭儒村:这是我们院里一个很常规性的规定。

  记者:那就是说没有明文的规定?

  郭儒村:我印象中没有。

  记者:在当事人拍照之前,并不知道院里的内部规定,那么你们认为夺走他的相机是否恰当?

  郭儒村:你提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的工作需要补救的,今后我们会注意。以后我们会采取一些必要的告知措施。但我们认为,不要说法院,就算一般的单位,恐怕也不会允许有人拿着相机随便拍照。

  记者:但是这次事件中,那名当事人是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拍照的,也不允许吗?

  郭儒村:你再怎么特殊,在法官和法警工作时,是不许拍照的。

  法学专家称只知道法庭上不允许拍照

  有法学专家指出,他只知道法庭上是不允许拍照的,这是有规定的。但是其他地方是否禁止拍照,这位专家称自己没见过法律条文。

  这位专家提出:“法律应该有更细致而明确的规定,明确法院哪些地方能拍摄,哪些地方不能拍摄,如法庭。”

  悬疑3

  事发现场曾有第三方目击者?

  据南开区人民法院称,3月28日下午,现场有一名来到立案大厅立案的人看到了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法院事后即对这名目击者做了询问,并得到了对方按有手印的笔录。这份笔录称,并没有看到王学林动手打人。对此,王令表示,现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第三方”目击者。

  南开区人民法院指出“第三方”目击者称“没打人”

  4月14日,南开区人民法院向记者出示了事发现场一位与本案无关的目击者王涛(化名)的笔录,并有他的签名和手印。王涛在证词中否认自己看到法官王学林殴打律师王令。

  在这份笔录上,记者看到,询问人和笔录人皆为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其中部分对答原文如下:问:你今天在立案室干吗?答:我到立案室去立案。问:事情在今天(3月28日)下午几点发生的?

  答:下午3点多。

  问:把今天下午的事情陈述一下。

  答:今天下午我到接待厅立案,大厅内有二十多人,好像是一起的,要求法院立案。现场很乱,有一个人带头,其他人起哄。当时一个法官接待他们,局面难以控制。后好像来了两个庭长,大伙儿好一点了。说研究后给答复。过了一段时间好像是负责人向大伙讲什么,大伙听后就一哄而上,有拍桌子的,有拍墙的,还有一个女的骂街(后来被法警带进去那个女的)。法院干部制止他们,他们根本不听。这时有一个人在拍照,让法警看到,上前制止,他跑到院里被法警追上,这时那个女的冲上前去,拉法院的干部和法警,不让法警要(拿走)照相机,后来被法警带到里边。

  问:你看到法官干警打人了吗?

  答:根本没打人。

  据法院方面介绍,王涛事发当天之所以在现场,是为了在南开法院立案。

  南开区人民法院称王学林法官没有打人

  “从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王学林法官并没有打人。”南开区人民法院主管研究室工作的顾问张秉全说。张秉全曾是该院常务副院长,他所管辖的研究室职能之一是承担对外宣传。张秉全对记者说,事件发生后,他“知道一些情况”,这些情况已引起院领导的重视。到了4月11日,该院党组在网上看到《华夏时报》对此事的报道后,对此事就“更加重视了”。

  “根据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在程序上,在语言上,在行动上,没有发现过激的、不规范的、违反规定的操作。”张秉全4月14日下午向记者表示。

  律师王令指出第三方证人“不可能存在”

  针对这个第三方证人,王令则表示质疑,他认为“这个人不可能存在,那是一个明显的伪证”。据他说,当时,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高庭长收取王令立案材料后说要研究,并告诉他们法院下午5点半下班,让他们耐心等待,而到4点半的时候,立案大厅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走了,他们询问值班法官才知道立案大厅是4点半下班。这时立案大厅空无一人,根本不可能还有其他的当事人来立案。而且王学林庭长来立案大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清理现场,连王令的持有实习律师证的助手都差点被清理出立案大厅。“在这种情况下,立案大厅除了我的当事人和法院人员,怎么可能还有其他人员?”王令说。

  记者求证第三方证人始终不露面

  那么这位“王涛”在事发当时真的在现场吗?他看到的情况真如他在笔录中说的那样吗?记者向南开区人民法院提出约见这名证人的要求,但对方称无法找到他的电话。

  4月15日下午,记者费了一番周折后,通过其他途径曾与王涛取得联系,在电话中,王涛显得很谨慎,当记者请求同其见面聊聊“立案大厅事件”时,他以“在和平区有事”为由婉拒。之后,记者又多次拨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昨天记者再次致电王涛,接听电话的女士自称是王涛的“老姨”,她告诉记者:“王涛现在不方便接电话,他现在困扰很大,他的电话基本上就没停过”。“给他打电话的哪里的都有。至于他曾做的笔录,他希望不要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这位女士感叹:“早知道像现在这样儿,那天(3月28日)就不要去(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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