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大动作清退非法承包经营草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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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5:39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杨彩琴)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5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正式实施,细则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承包经营草原,否则将依法对非法承包经营的草原进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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