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疗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6:59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罗杰)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卫生厅要求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商业贿赂易发部位普遍进行调查摸底,在了解掌握本单位商业贿赂所涉及到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据了解此次自查自纠的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
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