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剂奥美定肆虐深圳 受害者维权之路不平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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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8:40 南方新闻网 | |||||||||
维权之路并不平坦 2005年7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接待了一批特殊的访客,刘畅是其中的一位。“面对刘畅带来的20多个受害者,我一时感到无从下手。” 维权之路并不平坦,刘畅曾向深圳市卫生局、药监局送交投诉材料,往广东省及国家
2005年10月的一天,药监局不良反应中心的一位人士给刘畅打来电话。“能不能找更多的受害者,算是帮我们一个忙。”刘畅将收集到的20余例受害者病例寄到了不良反应中心。2006年3月,我们到药监局询问情况,两个主任说他们天天都在开会讨论‘奥美定’的事,一个月之内会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有关“奥美定”的举报一直没有间断过,为了加强市场管理,国家药监局在(国药监械[2002]409号文件)中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该产品只限于在具有整形外科手术条件的三甲以上医院使用”。并且要求完善“三联单”制度。但富华并不是具有三甲资格的医院,手术却从未停止过。 “奥美定”受害者和富华的诉讼也从未间断过,在一本富华对外的宣传资料中,附带了几份长春、深圳等地法院的判决书,富华都是这些诉讼的胜者。“他们赢官司的原因有很多,但受害者输掉诉讼的关键因素有一个:‘奥美定’是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卓小勤说,加上其它原因,受害者在以往输掉官司是可以理解的。 浦志强代理了张慧琴等受害者与富华之间的诉讼。他曾亲往深圳富华医院调查,于2006年3月6日向深圳市药监局传真了一份“律师函”,敦促对“奥美定”进行查处。 “深圳绝对是重灾区” 对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言,第一次接触奥美定,是在3年前。2003年1月,一个叫张慧琴的女子到该局稽查大队投诉的情景,让当时接待的工作人员至今记忆犹新。 张慧琴2002年9月27日在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做了奥美定注射隆太阳穴手术。之后她出现疼痛等不适反应,感觉体内注射的材料正在下滑。 不过无论是当事人张慧琴,还是稽查人员,当时对奥美定的不安全性还没有充分的认识。直到发现植入材料无法全部成功取出,他们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深圳富华美容医院是主要从事奥美定注射手术的医院,深圳食药监稽查人员之后多次带队到该院进行检查。“情况并不乐观。”有关人员说。 其实,对于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的安全性,美容界业内一直存在争议,国家药监部门也多次发文,对其使用安全要求及手术机构的资质进行规定。 2002年,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出《关于加强亲水性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使用管理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09号),明确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该产品只限于在具有整形外科手术条件的三甲以上医院使用。” 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并不是具备三甲以上资格的医院。2003年7月23日,深圳药监部门就向该院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院即日起停用奥美定。不过富华提出异议,理由是,作为奥美定发明者和最早使用机构,富华在使用奥美定和进行不良事件监测上具有优势。 随着接受奥美定手术的求美者出现不适反应的人越来越多,奥美定产品究竟安全与否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 2005年,深圳药监稽查大队就奥美定的安全问题,自发地展开了一次调研活动。一位参与调研的人员说,由于深圳是接受该手术人数最多的城市之一,如果产品安全性有问题,“深圳绝对是重灾区。” 调研组最终的结论是,奥美定不能保证上市使用的安全性。作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即便是发明和最早使用的富华医院或其他专家,都无法明确地保证这个长期植入人体的产品,在10年、20年或更长时间,对人体是绝对安全的。 之后,调研组将上述调研结果整理,向深圳市食药监局汇报,希望上报国家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