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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发生命案3.1万起(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2:10 中国网
2005年全国发生命案3.1万起(实录)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介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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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发生命案3.1万起(实录)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本次发布会。


  5月16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将作现场新闻发布。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武和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公安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的有关情况,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何挺局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有关提问。

  下面我先概要介绍一下命案侦破的情况。中国有句俗话叫作“人命关天”,命案直接威胁人的生命权,是刑事犯罪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案件。它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以及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的八类案件,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命案也是社会治安状况的综合反映,侦破命案是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能,也是公安队伍战斗力和对刑事犯罪威慑力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把侦破命案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力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更多地侦破命案,一直是公安机关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

  从2004年初,公安部就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2004年11月,公安部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号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侦破命案为龙头,带动和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破能力和打击犯罪的水平,同时要在2007年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的目标。

  在开展“命案必破”工作中,公安部注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办案质量,严防为提高破案率而出现冤假错案。各地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刑警以忘我的精神,攻坚克难,视现场为战场,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使侦破命案的破案率大幅度提高,相继侦破一大批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生活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优势警力,继续开展好打击“两抢一盗”的犯罪斗争,坚决打响“露头就打”的原则,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坚决遏制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下面我们就请何挺局长向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何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公安机关侦破命案的工作情况,今天我主要通报五方面的情况,一,为什么提出命案必破的要求?

  我们所说的“命案”,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它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2004年,全国共发生八类命案3.3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近2.5万起。2005年,共发生8类命案3.1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2万余起。按每10万人命案发案数的国际惯例,2005年我国命案发案数为2.39起,远低于美国(5.61)、加拿大(4.00)、法国(3.64)、德国(3.08)等国家的发案水平。

  由于命案是刑事犯罪活动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案件,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都把侦破命案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力开展破案工作。及时侦破命案、更多地侦破命案,一直是公安机关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2004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2004年11月,公安部在江苏召开“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侦破命案为龙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带动和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打击犯罪水平。2007年底,要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目标。

  大家知道,刑事案件很难做到百分百破获。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提出“命案必破”的要求呢?“命案必破”是基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实践中首创的。我们说,“命案必破”,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对公安机关是责任,对公安民警是决心,对犯罪分子是震慑,对人民群众是鼓舞。我们强调“命案必破”,就是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命案发生后,必须从执法为民的高度,怀着对受害者家属深厚的感情去破案,必须坚定信心,锲而不舍地去破案,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盯住不放,不破不休,向“命案必破”的目标努力。这才是“命案必破”的精神实质。两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命案必破”,在一个时期一个地方是能够实现“命案必破”的。2005年全国共有1680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实现了命案全破,也就是百分之百地侦破命案,共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47%。

  二、“命案必破”有力地推动了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工作。

  两年来,在“命案必破”的引领下,全国公安机关顽强拼搏,奋力攻坚,侦破命案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公安机关命案破案率大幅度提高。2005年,占命案总数近七成的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87.2%,比开展“命案必破”之前2003年的杀人案破案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全部8类命案破案率达89.6%,其中江苏、河南、湖北、山东、吉林等14个省份命案破案率超过90%。我国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破案水平,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等国家的命案破案率。

  各地公安机关在侦破命案工作中还攻克了一大批多年未破的命案积案。2004年共破历年命案积案5910起,比2003年多破3734起,上升1.72倍;2005年共破历年命案积案2384起,比2003年上升9.6个百分点。很多地方破获了陈年积案。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侦破命案出现了良好的态势,前几年屡屡发生的系列杀人恶性案件大大减少,绝大多数的系列案件在作案二三起后就被侦破,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分子继续杀人作恶、危害社会。通过开展侦破命案工作,近年来各地有影响的,人民群众关注的大要案件大部分都得到了及时侦破,公安机关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在侦破命案工作有力的带动下,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反映刑事犯罪恶性程度的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全国共立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5.4万起,同比下降2.16%,而且还有力地配合和策应了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2005年,全国“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总量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下降趋势,共立案370.3万起,同比下降2.3%。破案142.4万起,同比上升5.3%。侦破命案工作有力地带动了整个打击犯罪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年全国治安大局的稳定。

  “命案必破”取得的良好成效,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百万公安民警用汗水、鲜血换来的。在开展侦破命案工作中,各地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刑警以忘我的精神,攻坚克难,以命案为命令,视现场为战场,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两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从刑警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到刑警大队长、支队长、公安局长以及许多普通民警为侦破命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辽宁省海城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李云龙,在与抢劫杀人犯搏斗中不幸牺牲;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新兴分局刑警大队探长李廷发,劳累过度牺牲在侦破命案的岗位上;全国一级英模、河南南阳市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秦保林身患四种癌症仍奋战在命案攻坚一线,最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芮志江在跟踪抓捕杀人抢车案件犯罪嫌疑人时一人与4名持刀歹徒殊死搏斗,身中23刀,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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