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立即停用齐二药和泰兴化工相关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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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7: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田素雷) 卫生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检查库存和使用的药品,停止购入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包括“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内的所有药品。 此外,卫生部还要求医疗机构制剂室暂停使用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丙二醇,控制和检验库存的丙二醇;对已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生产、配制的药品就地暂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认定,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时使用了江苏省中国地质矿业公司泰兴化工总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丙二醇作为药用辅料,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 据了解,共计11人受到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影响。其中,1人病情较轻已出院,5人因救治无效死亡,其余5人正在住院治疗。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对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全力救治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要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必要时可以按规定越级报告。 通知还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临床,确保广大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完) 相关专题: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假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