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对齐二药药品排查结果实行日报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6: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5月17日电(记者 王茜) 记者17日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黑龙江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排查结果实行日报告制度。 据有关部门调查,“齐二药”生产的假药目前已导致5人死亡。
日报告制度要求,要将本地每日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于当日14时前上报省级食品药品稽查局办公室,使“齐二药”生产的假药的危害程度降至最低。对于组织不得力,检查不到位,数据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完) 相关专题: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假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