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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奥美定”折磨可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8: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注射隆胸产品“奥美定”被国家药监局叫停后,法律专家指出,该产品的受害者完全可以通过消协或法院等途径索赔。

  本报济南5月17日讯注射隆胸产品“奥美定”虽然已于4月30日被国家药监局叫停,上当受骗的女士们却仍受着“胸中之痛”的折磨,不少受害者都自行为“奥美定”后遗症埋单,而法律专家指出,奥美定受害者完全可以索赔。

  17日上午,在济南军区总医院美容整形中心,主任医师李江博士为曾在个体美容机构注射过“奥美定”的刘女士实施了隆胸材料取出手术,从其胸部取出胶冻状填充材料250毫升。2004年12月初,刘女士在省城一家医院实施了注射隆胸,隆胸前刘女士并不知道那家医院的美容科是个体老板承包的,事先商定隆胸费4000元,一个多小时完成隆胸手术,术后在医院住院输液两天,结算时费用竟变成了17000元。更为严重的是,手术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乳房内的填充材料不时地活动,已经聚集在了一块儿。

  据李江博士介绍,从2004年1月份至今,他们已为20多位“

奥美定”隆胸失败的患者实施了填充材料取出手术。他提醒广大爱美的女士,隆胸材料作为一种
化工
产品,一旦注射到人体内,即使进行清理也会存在残留,其后果往往很严重。

  记者从省城多家大

医院美容整形部门了解到,自去年以来,不少“奥美定”隆胸造成伤害的女性纷纷开始进行“返工”,但多数人都选择了自己埋单,很少有人提出索赔要求。据了解,国家药监局虽然全面叫停“奥美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但却根本没有提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也就成了一些医疗美容机构拒绝赔偿的理由。

  对此,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宋俊博律师表示,虽然“奥美定”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但这并不代表消费者不能追偿其造成的人身伤害。消费者完全可以就“奥美定”的产品质量存在潜在风险爆发造成的损害索赔,既可以通过消协解决,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记 者 彭 东  通讯员 关天星 曹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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