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矿难联合调查组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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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2:51 新京报 | ||||||
本报讯 昨日凌晨3时许,随着最后两具遇难矿工遗体被运出矿井,18日凌晨房山区史家营乡莲花庵第六煤矿事故中被困的5名矿工已全部遇难。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明随后宣布矿难联合调查组成立,要彻查事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后两遇难矿工遗体挖出 昨日凌晨3时许,救援现场仍灯火通明,身着黄色服装的救援队员面色凝重,不断往返于矿井与地面之间。4小时前,最后两名被困井下矿工的遗体已被发现,因井下情况复杂,遗体暂无法从井下运出。 昨日凌晨3时15分,一名矿工遗体被抬出后用白布遮盖,运进救护车。半小时后,最后一名被困矿工遗体被抬上救护车。此后医护人员宣布,在塌冒7.8米处发现的最后两名被困矿工已死亡。现场的遇难矿工家属认尸被拦后,望着呼啸而去的救护车失声痛哭。 矿难后期工作将不定时通报 昨日凌晨4时5分,救援工作宣布结束之后,有关部门在现场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明表示,从救援工作宣布结束即时起,莲花庵第六煤矿矿难联合调查组宣布成立。他说,调查要依法有序进行,要彻底查清事实,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王晓明同时表示,市委书记刘淇,市长王岐山已经责成房山政府要做好遇难矿工家属的工作,要合理、依法、认真对待每一个遇难矿工的家属,要照顾好其生活,要尽力为他们创造好条件,以确保后续工作严格有序。对于遇难矿工的后期工作,王晓明表示,有关方面会不定时地向媒体通报信息,他说:“这是我们的责任。”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贾太保解释说,被困矿工均为在塌冒处发现,说明巷道顶板压力太大,来得较为突然,救援困难是因为巷道里面已经被巷木、矸石等杂物堆满。据悉,在本次事故救援工作中,共投入救援人员135人,实施了井下救援。另外,此次事故还充分发挥了专家及业内权威人士的作用。市安监局、京煤集团等单位共派出6名专家赶赴现场,商讨救援方案,为救援工作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事发煤矿部分矿工返乡 昨日早晨,矿上把曾经与遇难者一起工作的家属送到良乡与其他亲人会合,几名家属带回了死者的部分遗物。刘敏的爱人看到他生前用过的东西,已经哭不出来,拎着遗物里头的一个兜子到处乱找,嘴里反复絮叨着“他走前我就是用这个兜子给他装的东西,东西呢,东西怎么没了?”徐承立的父亲徐仓只是坐在那里发呆,别人说什么都没有反应,“已经说不出一句整话了。”一名家属轻声说。 当日清晨5时许,记者在离开莲花庵六矿的路上,看到了三五成群、背着行李的人们往山下走去。他们是事发矿井和附近煤矿的矿工,正要搭车返回老家。 ■事故调查 房山检察院介入矿难调查 可能涉及事发矿负责人是否涉嫌渎职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 本报讯 昨日下午,房山区检察院有关人员证实:该院渎职检察处已介入矿难事故调查。 矿难发生后,多方消息证实,事发巷道去年曾发生矿难而封闭,此次矿难前重新打开,安监部门负责人也通报说:此次事故严重迟报、该矿前期救援失当等。前晚,莲花庵第六煤矿某分管领导透露:检察院人员已到矿上来调查,并找了矿长谈话。昨日下午,房山区检察院有关人员证实:该院渎职检察处已介入矿难事故调查,并已经在矿上几天了,具体的调查内容和进展不便透露。 对此,中国社科院刑法研究室研究员、法学博士刘仁文分析说,根据目前情况看,检察院渎职检察处介入调查,可能涉及事发矿负责人是否涉嫌渎职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 从法律上讲,渎职罪里包括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行为。另外,可能还会调查该矿是否存在有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矿内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有关部门或职工提出来后,未采取措施,从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是否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这一切都要由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后作出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