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左云矿难存在非法生产等四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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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21: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山西左云5月24日电 (记者 刘砺平 吴琼) 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18矿难抢险指挥部新闻发言人白玉龙24日下午说,初步确定:这是一起性质恶劣、损失严重、影响极坏、特别重大的煤矿透水和瞒报事故。 白玉龙介绍说,根据事故初步分析与核查,新井煤矿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非法生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该矿开采4号层,实际该矿几年来一直在非法开采8号层、14-1号层、14-2号层。 二是严重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新井煤矿的核定能力为年产9万吨,发包方也只允许其每年生产9万吨。但经过初步核查有关资料,实际这个矿年产量超出核定能力的数倍。去年下半年新井煤矿就生产煤炭14万吨,今年仅两个月就生产5万多吨。矿主在丧心病狂、疯狂地掠夺资源。 三是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组织生产。核定能力年产9万吨的新井煤矿,竟然组织200多人下井。根据资料看,这个矿一个班下井人员最多时曾高达300多人,且矿主层层转包,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四是矿主蓄意瞒报事故,而且在事故发生后,矿主转移家属、转移账上资金,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完) 相关专题:山西发生特大矿难瞒报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