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639户居民抗议新居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47 华夏时报

  就在居民们忙着签名投诉的时候,新一届居委会的选举如期举行,4月24日,24名“居民代表“进行了选举,当天下午,小区内即贴出公告,宣布居委会改选完毕,改选后的居委会仍由上一届的居委会的5名成员组成,一个都没有换。

  见到这种情况,一些居民再次酝酿签名行动,并于五一长假期间,征集了639名居民们的签名,要求罢免新任居委会,重新组织由全体居民直接投票选举。5月8日,这份签名材料
被分别寄往北京市、昌平区两级的选举办公室,以及市区两级信访办。

  “我们这么做,就是要把真正能代表我们居民利益的人选进居委会。”席联相说。郭彦民则表示:“在我看来,真正将居委会罢免的可能性不大。但我们希望他们能维护我们的利益。”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出明确答复。

  上背景

  届居委会被指两次阻挠业主维权

  一届居委会的选举为何引起天鑫家园居民如此强烈的反对?原来,居民们除了认为其选举过程违反相关规定,存在“违规嫌疑”,居民们还认为,上届居委会在小区的维权过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而此次的新居委会却是“原班人马”……

  业主曾对物业不满

  有一家网站对天鑫家园有这样一段介绍,“地处北五环回龙观文化大社区核心,距北四环仅11公里,距上地信息产业基地5公里。空间游刃有余,发展态势有如潜龙在渊;毗邻国家森林公园,千亩农田保护基地,非常之清新天地,任都市中人享受自由呼吸”。但是只有小区的业主们才知道自己的生活环境并没有网上介绍的那么好。

  天鑫家园的业主在2000年和2003年分两批入住,小区的物业公司一直都是韦和基业物业管理中心。从入住开始,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不断。2002年9月29日,一名业主曾被多名保安殴打,当时,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据业主称,打人事件还曾发生过多起。

  除此之外,业主们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十分不满,在一份由业主出示的投诉材料上列出了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这家物业公司及其前身5年来没有公布账目。整个小区的供水都来自小区内的一口自备井,小区居民生活用水普遍有明显沉淀物,大部分业主家里的水有恶臭味,业主们多次要求物业改进,但都没有效果,虽然水质很差,但是物业公司所收取的水费却与市政自来水的价格相差无几。小区内竟然建有一座

天然气站,2005年4月5日凌晨,小区21号楼南侧围墙外曾经发生火灾,距离小区内的天然气站仅几米远,可是发生火灾后,物业公司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不但如此,小区业主因为上班,大都早出晚归,而物业公司在下午5点半以后就停止售水售电,买电每次只能买300度,给业主带来极大不便。

  居委会被指阻挠成立业委会

  2005年1月15日,天鑫家园二期业主在入住一年后,发现了很多问题,于是304户业主联名给韦和基业写了中止前期物业合同的书面通知,不但送达了韦和基业,也送达了东小口镇居民科。可是时至今日,众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2003年,天鑫家园小区超过半数的业主共同签名,推选出业主委员会。但是却因为天鑫家园居委会不在备案材料上盖章,昌平区小区办拒绝为业委会备案。业主们成立业委会的努力就此白费。为此业主们进行了诉讼,却被昌平区法院驳回,理由是昌平区房地局指导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是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04年12月,天鑫家园业主们再次成立了新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在小区内公示了名单。2005年1月10日,在居委会的召集下,召开了第一次筹备组会议,会议拟订了《筹备组议事规则》,并责成筹备组业主代表起草小区《业主大会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两个草案。2005年1月17日,筹备组业主代表将起草好的两份草案分别送达开发商和小区居委会。但是开发商始终没有做出回应,筹备组业主代表无奈之下,只得一直与天鑫家园居委会、昌平区小区办联系。最初,昌平区小区办曾表明:将督促小区居委会以文字通知开发商,限定其答复的时间,如果逾时不予答复,可视为其对两份草案没有意见。但是,居委会却迟迟不向开发商送达相应通知。席联相说:“由于开发商,居委会和昌平区小区办的这种做法,关系到小区1200余户居民成立业委会的大事就这样被拖延了下来。至今开发商作为筹备组成员仍未提供业主名单和投票权数。居委会也表示无能为力,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只能就此搁置。”

  居追访

  委会称是按程序选举的

  昨天下午,一位天鑫家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居委会的每一项选举进程都在小区内贴出了公告。对于居民们意见最大的“居民会议”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居民会议是以入户登记的方式进行的。“当我们挨家挨户敲门展开工作时,有许多居民都不在家,有的时候为了一户都得跑八九次。”他说:“我们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选举的,再说整个选举过程都在东小口镇的指导下进行的,我们要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镇里也不会答应啊。”

  对于业主称居委会没有盖章,曾使得2003年成立的业委会无法在小区办备案而解散,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并非有意阻挠业委会成立,“我们自己也住在小区里,当然也希望成立业委会啊,我们没有盖章是因为业委会的成立的确不符合程序”。

  社区专家称居民有权罢免居委会

  “在我看来,天鑫家园欲罢免居委会的行为是没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社区专家舒可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舒可心认为,居委会应该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前起到桥梁的作用,但是由于居委会自身只担负着指导和监督的职责,使得他们并不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如果居委会不为居民说话,那么居民完全有权利‘炒掉’他们。”

  舒可心认为,在目前条件下,罢免居委会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但这会是一种有利于业主维权的方式,如果罢免成功了,居民们有机会把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人选入居委会,即使不成功,也会对现任居委会产生一定的压力,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为居民和业主的利益服务”。

  人大代表肯定居民的维权意识

  北京市人大代表周群从两年前就对天鑫家园事件有所关注,她还曾多次提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小区内部的物业管理和外部环境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愿意在业主和政府部门之间起协调作用”。

  据周群介绍,她最早知道天鑫家园居民联名投诉居委会选举一事是在4月份,当她拿到业主送来的签名材料后,便立即把材料转交给了有关部门,并敦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对于639名居民联名要求罢免居委会的做法,周群表示,居民的维权意识是值得肯定的。

  -相关链接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受居民监督。居民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有十名以上居民代表或者十分之一的户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必要时,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召集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居民会议在讨论罢免建议时,提出罢免建议者应当到会回答问题。被要求罢免的人有权出席会议并申诉意见。

  本报记者 朱弢/文 刘新颖 成江/摄影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