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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交警大队成“先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32 国际在线

  瞒报事故交警大队成“先进”

  据介绍,因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2004年年底考核中,平利县交警大队从排名靠后的三类大队,上升为一类大队。2005年,仍是位居中上的二类大队,并连续两年成为全市当年的“先进大队”。据安康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戴定源介绍:根据近几年上报的“四项指数”看,平利县交警队是安康十县(区)事故低发的县份之一。

  对于平利县交警队涉嫌弄虚作假、瞒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事,安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官敦根表示,瞒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绝对不允许的。支队曾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不能漏报、瞒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官敦根说,由于平利县交警大队的人、财管理在当地,支队只是业务指导,处罚也只能是通报批评,在年底考核评比时扣分。支队建议当地公安机关向党委、政府及时反馈意见。

  交警大队长:如实上报影响考评

  5月25日下午,在平利县交警大队,记者就

交通事故瞒报一事采访了交警大队队长陈衍平。他解释说,这是交警系统内部公开的秘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上面也知道这情况。要完成上级压缩“四项指标”的要求,只能按上级的要求去做,没有如实上报实际死亡人数,不这样做过不了关,影响年终考评。再说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多了,也影响当地政府形象。

  记者问:“你主持平利县交警大队工作近3年来,交警大队的综合排名从安康市交警系统倒数第一上升到全市第三,这与报表数字有关系吗?”陈衍平说:“我不否认,报表数字对先进排名有一定影响,但不是全部。当了先进,县上领导高兴,队里的民警也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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