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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层批示掀起整治风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39 法制早报

  高层批示之后

  让狱中的韩建秋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个钓鱼事件中的普通公民,竟吸引了多位省高层领导的关注,以至引发了一场全省整治“钓鱼”风。

  2005年12月7日、2006年1月28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针对哈尔滨市交通系统个别执
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因采取“钓鱼”行为,接连引发了治安、刑事案件,副省长王东华两次就此类问题作出了专门批示。严厉指出:“此事件性质恶劣,执法部门采用“钓鱼”的方法打人、扣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紧接着,一位省委常委和一位副省长及多位厅局领导分别圈阅了该文件,并作出了要严厉整治的批示。

  “春节刚过,2月5日上班,2月6号就接到省领导批示,7日我们处两人,省治理三乱办公室两人,一共4人就去了五常。”虽然过去了3个多月,5月23日上午,黑龙江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道路检查工作管理办公室尹科长对此仍记忆犹新。

  “到了五常市交通局,我们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但只见到了一个执法人员。2月10号9点多钟,该局李建新副局长带领3个执法人员上我们这里来接受调查。我们采取了单个笔录,暂扣了这3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工作证,调阅了该局190个行政处罚案卷。”

  就在省法制办查处韩建秋案件时,哈尔滨交通局稽查支队就开

奔驰车的孙先生被打一事,除将车返还给孙先生外,支队领导还亲自登门向孙先生赔礼道歉。

  随即,该支队又专门召开了全支队人员大会,严整“钓鱼”风。大会宣布对三名执法队员进行警告、记过处分,并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风学习。

  3月16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向全省下发了《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哈尔滨市交通系统执法队伍连续发生严重违规问题的通报》:务请认真吸取教训,坚决贯彻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并举一反三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顿好交通执法队伍。

  前不久,省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交通部门,有关单位要抓紧落实好《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一、关于“钓鱼”问题,近年来省厅曾多次明令禁止,要坚决把此类问题遏制住。

  二、哈尔滨市交通局、五常市交通局要按照东华省长批示,对有关执法队伍进行重点整顿,对违法、违纪的当事人,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绝不能搞“下不为例”。

  三、各级交通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给执法单位和人员下达罚款指标,或“按比例返还”等形式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或将罚款同奖金、福利挂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甚至违法违纪问题的严重性……

  据记者了解,就在该文件出台前不久,即省法制办奔赴五常市的第三天,哈尔滨市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通知,也迅速安排法制处一位副处长带队亲赴五常,对王成这个钓鱼人身份进行核实。

  一场轰轰烈烈地打击“钓鱼”之风,就这样开始席卷黑龙江大地。

  追查“钓鱼人”

  “在近半个月里,哈尔滨市公安局查出五常市有96个叫王成的。”尹科长说。

  而据公安机关的推测,即便找到王成,他也不会承认。

  尹科长介绍:“就案件的本身来看,还没法认定这是个钓鱼的行为。因为韩建秋在拘留所里,我们无权见他,致使我们的调查陷入了僵局。如果能见到当事人,可能案件有一些转机。”

  五常市法院刑庭副庭长赵金富也告诉记者:“这个延期两个多月的案子本身很复杂,卷宗却看不出钓鱼的问题。”

  记者问他:“本案中王成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人,因为只有他能证明这个车是属于非法营运,不知道开庭时他有没有当庭质证?”

  赵回答:“没有当庭作证,但公安机关出具了证明。”

  对这种找不到举报人的尴尬局面,杜广全认为,完全是没有走举报程序的原因。

  杜认为,举报黑车必需要按照举报程序走。举报人不能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要拿本人的身份证亲自来,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都要说清。对现场举报,要录像,对司机和举报者双方做笔录,看是不是违法行为,是否属于金钱交易。如果司机说,我没收他钱,这就需要佐证。当然,我们还要为举报人保密。

  如果不走程序,出现了问题,我们要追究执法者的责任。

  整治的双刃剑

  当地群众普遍认为,是利益的驱动促使黑车猖獗。那么对“钓鱼”者而言呢?

  据知情人讲,交通局养了一大批线人假装乘客,事成之后按罚款额的30%甚至更高提成,因为一般罚5000-1 0000元不等,他们的收入也颇为可观。

  而有人则认为,交通局钓鱼创收,也和执法经费不足人员过多有关。

  五常市交通局常务副局长李建新告诉记者:“我们稽查大队一共有两个组,每个组6个人。一年罚款三四十万元,上缴财政之后给我们返还50%。但这些返还的款是不够用的。我们交通稽查一共有3台车,一年车费就要10万元。”

  而五常市的罚款,比之哈尔滨市而言,真可谓九牛一毛。杜广全说:“2005年由于是体制改革,单位有5个月没有出勤,处罚黑车1900辆;2002、2003、2004年这3年都不错,分别处罚黑车为2600辆、3600辆、 2600辆。”

  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罚款,对每辆车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这笔罚款是多少,谁都能算得清。

  这其中,自然一部分少不了是靠“钓鱼”来的。

  对这种“钓鱼”设置陷阱取证,尹科长认为,要打击的依据有两点,一是他有诱导的违法嫌疑。二是陷阱取证有失于执法的公正、公开,它违背了国家的法律精神。但尹科长也认为,对陷阱取证,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是法律的一个空白,也是目前颇有争议的一个话题。

  对五常“钓鱼”案,省法制办在给王东华副省长的汇报中认为:“五常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确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按照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规定,每年应该在年底前9、10月份的时候,向上级政府机关上报执法处罚的统计报表和罚款的收入情况。现在来看,五常市交通局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执行。在执法卷宗中,有些取证对违法事实调查不详,调查中有处罚过重的情况。”

  尹科长认为:“王副省长批示的意图很清楚,就是想从根本上把黑龙江这种靠钓鱼取证的违法行为彻底取消。而五常,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5月23号下午,从北京取经回来才3天的哈市交通局朱文彬副局长欣慰地说:“最近在报上看到北京公开逮捕黑车主,我们立即组织稽查支队法制科、办公室5个人,去北京学习了5天。”

  杨忠文教授:“钓鱼”是体制问题

  □本报记者韦文洁 发自哈尔滨

  哈尔滨的“钓鱼”现象何以屡禁不止,有没有其特殊的原因及背景,这次整治之后,是否会一劳永逸?5月26日上午,原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

  院长,68岁的杨忠文教授,就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钓鱼”不是秘密

  记者:“钓鱼”在哈尔滨是不是一个秘密?

  杨教授:屡禁不止,尽人皆知。

  记者:你最早听说钓鱼的事在什么时候?

  杨教授:因为我是搞行政法的,公检法司很多部门的领导都是我的学生,听说这个事有好几年了。

  记者:哈尔滨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

  杨教授:哈尔滨的这个情况,有很多背景。第一,这个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为个人利益所驱动;第二,从另外一个背景讲,布置的任务本身是错的。

  中国现在是个转型期,队伍建设跟不上,人员素质也跟不上。不管什么关系的,来了以后穿上衣服就执法。他本身就不懂法。

  这不是一般的引诱

  记者:稽查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么?

  杨教授:不交钥匙,也不能采取强制的办法,即使他是违法的,你也不能采取的违法的办法。就案件来说,首先要对方构成违法,你才能处罚。

  记者:韩建秋是否构成违法?稽查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杨教授:什么叫违法行为?第一要有证据,第二是违犯法律的规定,第三是程序证据……他都没有。

  比如说我不是营运,我捎脚,最后我给你点钱,这就构成违法吗?也未必。

  我不是以营运做职业,不是我主动拉客,我不认识你,你还说了“谢谢”的话,是做好事,他感谢也是无可厚非的。你如果说我经常这样做,我主动要求你付钱,这就构成违法了。

  违法得有事实。他违法的证据是你制造的,这根本是不违法。

  即便是构成违法,作为执法人员,你采取钓鱼的方法也是不对的。有违法行为应该选择教育。第一,他这还不是说一般的引诱,实际上是违法。第二,你来了以后把我抓起来了,你经过了什么程序?你是谁呀,你拿证件了吗?现在坏人很多。所以,这个在程序上也是违法的。

  主仆位置颠倒了

  记者:发生在哈尔滨的这种“钓鱼”现象对全国的交通系统来说有没有代表性?

  杨教授:不管是哈尔滨,还是全国,出现这种问题,关键是特权思想在作怪。

  记者:您指的是这种特权在交通系统表现的特别严重?

  杨教授:对。举一个例子,哈尔滨市某区纪委查公车私用,有两次执法证被人没收。没收者是什么人呢?其中一次就是交通厅一个处长。

  你是执法人员,公车私用,纪检委查你,有执法证,程序合法。最后你倒把检查人员的执法证拿走了。这执法权也大得无边了吧?

  记者:执法人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特权思想?

  杨教授:现在他们把主仆这个位置搞颠倒了。执法人员首先定位自己是主人,不是为人民服务的仆人,这个是不对的。执法者和主人是两个概念,不是一个概念。他个人违法就是没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影响公共利益。

  体制有问题

  记者:政府为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执法的平台是否科学?

  杨教授:对,首先交通部门体制本身是有问题的。

  体制的设计不科学,所以最后出现了违法的问题。西方也有违法,但是人家是制度解决,他不管你是哪个人。你把这个人枪毙了,就是制度解决问题。制度完善,大家都按规矩来。谁违法都不行,法也是一种规则,大家都按这个游戏规则来,但是这个规则不全的话不就都出毛病了吗?

  记者:这个现象,短期有望能彻底解决吗?

  杨教授:从体制上包括人员的素质这些都得解决,必须严把队伍的入口关,在教育上下功夫,把体制捋顺,这些都是很关键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需综合治理,包括在立法上严格规定怎么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法治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但这个问题不深挖根源,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只能慢慢来,急躁不得,欲速则不达,更不可能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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