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对外交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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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0:57 新华网 | |||||||||
来源:外交部 上海合作组织奉行外开放的原则,致力于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已与联合国、东盟、独联体、阿富汗建立了正式联系。2004年12月,
2004年,塔什干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规定了吸收观察员的条件、程序、观察员权利等。2004年6月塔什干峰会和2005年7月阿斯塔纳峰会分别给予蒙古和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