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谈文明办网:赏罚要分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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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4:32 新浪网 | |||||||||
刘中杰/文 为了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政府、运营商、网站管理者以及广大网民都费尽心力,一系列的规范、公约、条例、倡议、守则应运而生,各方的努力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纵观这一系列的措施,无论在“赏”或是“罚”这两方面都做得不够。就当前的情况而言,“赏”的措施仍处于空白状态;“罚”的措施力度不够,没能起到一个很好的震慑作用。因此建议从“赏”和“罚”两方面同时入手,总的来说就是赏罚分明。 “赏”的方面鉴于目前尚没有相应的措施,应该作为重点来处理。有一种做法可以作为参考:为网站和网民建立“文明积分”会员制度。比如,注册“文明积分”的会员初始积分是100分,以半年为评比时段,在这段时间里,参加“文明积分”活动的会员如果有不文明的行为则减去一定分数,如果做过对网络文明建设有益的行为则加上一定分数,到期评出文明标兵,对文明网站和个人进行公开表扬,另外还可以附加实质性的奖励。实质性奖励可以是金钱、物品或是其它的一些事物。例如对文明网站,可以给予“文明勋章”或者是“文明星级”(类似于宾馆的星级评定)标志,邀请网站代表进行文明建站聚会、访谈;对文明个人,可以发放奖金或奖品,邀请他担任文明宣传员等等。 “罚”的方面目前的措施偏重于道德规范,提倡自觉自律,这是不够的。这点必须要加强,要让不文明者受到足以令其引以为戒的惩罚。除了倡议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还要有一些措施以应对不违法却不合道德情理的情况。例如建立“不文明者黑名单”,对不文明网站或个人进行公开抵制。对不文明的网站可以采用公开谴责;对不文明个人可以限制其注册使用邮箱、论坛、博客等网络资源。 赏罚分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主观能动性,成为促进文明建设的源动力。让文明者获得荣誉和好处,让不文明者认识到其行为的后果,让网络上的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并非是这个虚拟世界的旁观者而是“利益相关者”。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提,那就是举报措施的不完善。很多时候看到有不文明的网站或个人,想举报时却不知如何去举报,只好不了了之。应该在每个网站设立关于举报方法的帮助和说明,并且在明显位置应该有举报电话、网址或链接。 相关专题: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