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毁林前后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3:09 华夏时报

  毁林前后的思考

  建电厂被认为可直接提高经济效益

  一直让胡存亮感到困惑的是,就在麻池林场的西边和南边,有大面积的荒地和沙地,为什么华电包头发电有限公司偏偏要选择在他那片已经初具规模的麻池林场上建设?

  “最终确定在麻池建厂,是因为经过考察,这里投资成本低,运行会比较理想。”在记者的采访当中,除了麻池镇镇长陈润虎如此回答以外,各有关部门对此事的解释都是“上面立的项”或“自治区政府决定的”。

  而当地有很多人不同意陈润虎镇长的这种说法。据九原区果树站站长杨三庚分析,之所以选择胡存亮的林场,他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因素:首先,胡存亮用于防风固沙而专门修出的柠条地,被当地好多人特别是电厂选址者视为荒地,占用这片土地在一些人看来是不需要成本的;其次,麻池林场只属于胡存亮一个人,所有的协商或赔偿事宜只涉及他一个人,不至于发生群体冲突事件;第三,周围虽然有很多荒地,但不归属麻池乡。

  有人给胡存亮细细算过一笔账,单位面积的耕地或者荒地赔偿要比单位面积的已经成规模的林地少得多。

  “我不知道投资成本低在了哪里,”胡存亮说,“我认为,是林场带给当地政府的直接经济效益没有电厂多。”

  “目前造林主要是防风固沙,不讲求经济效益。”“电厂建成后,财政收入每年就可以增加两个亿。仅目前,电厂正式工200多人,临时工五六百人,这对安排当地人就业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电厂又带动了相关的服务行业,再有一些人提供原材料,这些都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陈润虎镇长这样解释。

  据了解,该电厂是包头当地的第10座火力发电厂。

  陈润虎的解释与胡存亮的猜测不谋而合。

  对事件原委的追问

  急于发展,违反了法律程序

  从2003年10月19日麻池林场第一次被毁时起,胡存亮就一直奔波于各有关部门寻求解决途径,至今没有停止过。

  镇政府——我们不知道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陈镇长一直强调,镇政府所做的工作只是“提供服务”,至于具体的处理,应该找“有关部门”和电厂。关于多次在麻池林场砍树,陈镇长称“不知道情况”。陈镇长的“不知道情况”让人费解。

  因为,就在陈镇长自己给记者提供的5月15日的《九原报》麻池专版上,清楚地写着:“(华北电力包头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敲定后,麻池镇(政府)3天做通了农民的工作,解决了入厂道路的征地和补偿问题。”

  同时,陈镇长“不知道情况”的说法与做木材加工生意的王二的讲述也有出入。据王二讲,2005年最后一次大规模伐树前,他接到麻池镇的通知,让去“麻池林场拉走树木、清理现场”,“没有镇政府的通知,谁敢去拉木头?”

  九原区林业局——没采伐证这个事说不来

  据“职业伐木工”付存兰介绍,在包头市当地,老百姓对林木采伐证还是很慎重的:“好家伙,砍7棵树以上不办理采伐证是要被判刑的,7棵树以下也是要罚款的,谁敢不办?”

  这种说法得到了九原区林业局科技业务股股长吴向亮和该局林业工作站站长李占军的认同。

  吴股长介绍,一直以来,林业局都实行采伐指标制度,每年由上级林业部门根据计划向下一级分配采伐指标,各地再根据指标进行协调发放采伐证。如果采伐数量超过指标,必须通过市林业局签署意见,再由省(自治区)一级林业部门审批。

  对于不办理采伐证而擅自砍树的行为,吴股长指出,我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都有规定,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第47条专门指出,未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的,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进行罚款和补栽处理。

  然而,对于麻池林场没有办理采伐证,800亩林场被毁的事件,吴股长和李站长显得很谨慎,两人同时表示:“这个事情说不来,不能随便说这些事情。”“市林业局有人专管这个事,而且已经有结论了,应该直接去找他们。”

  关于800亩林地被毁造成了怎样的环境影响,吴李二人的回答是:“既然已经说到胡存亮的问题上了,我们就无法回答你了。”

  包头市林业局——道听途说的事我们不回答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就在采访完九原区林业局后的第二天一大早,记者来到包头市林业局,得到的答复是:“正局长出国去了,副局长开会去了,今天早晨要见他们,够呛。”

  然而,在林业局二楼副局长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吕尚飞副局长,吕局长称,自己“专门分管办公室”,要求记者去见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黄建中主任的话更让记者莫名其妙,就在还没弄清楚采访意图的情况下,黄建中提出:“街头巷尾、道听途说的事不可信。”至于“道听途说的事”指什么,黄建中没有解释,接着,拒绝回答一切问题。

  包头市外宣办——那也能叫林场吗?

  早在2002年,包头市电视台曾对麻池林场做过专门报道:“近几年来,包头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先后组织数万人次到麻池林场植树造林,麻池林场由原来的600亩发展到1100亩。在经过20年培养长成的防护林网庇护下,生态园里的各种树木长势喜人,生机盎然。每到夏季,城里的居民和附近的村民都到生态园里观光旅游,麻池林场已经成为了远近闻名的休闲好去处。”

  然而,今年5月26日,在包头市外宣办,一位工作人员质问记者:“你去过那个林场吗?你见了剩下的林木了吗?那也叫林场吗?那也能叫林场吗?”

  华电包头发电有限公司——我们是按程序办事

  目前的华电包头发电有限公司已经在阵阵机器轰鸣声中呈现出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该公司总经理赵文奎对记者说:“我们是经过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审批的,一切手续齐全。”就在赵总宽敞的办公室对面,高高悬挂着“华电包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机组工程概况”的告示牌,里面明确标明:“一期工程已于2004年7月21日由国务院批准立项”。

  而西壕口村人都清楚地记得,因建电厂而对麻池林场进行破坏是从2003年7月开始的。

  根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苏司长介绍,办理林木采伐证须由林权所有者向有权办理林木采伐证的部门提出申请,再由有关部门审核办理,但截至目前,胡存亮仍然没有看到关于林场的采伐许可证。而到2005年3月,华电包头发电有限公司才得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占用林地采伐树木的批复[内林资函(2005)72号],批复中要求“实施采伐的单位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和采伐作业设计进行采伐”。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局——毁林是事实但关系复杂

  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局林政处的王处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据王处长讲,事情发生后,各级部门都很重视此事,当地部

  门也做过处理,有过处理意见,但当事人胡存亮不接受。“里面关系很复杂,不能听一面之辞。”

  王处长同时承认,当时毁林、占地确实是事实,但后来责任人怎么处理、怎么罚款都已有结论。

  对于毁坏林地建电厂,王处长“予以理解”,他认为:“在大环境、大形势下,建设用地占用农林业用地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至于对环境的影响,客观地说在西北干旱地区栽树,形成林子非常不容易,很珍贵,但是一片林地要和经济建设比,要处理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效益关系,就需要具体分析了。”

  国家林业局——违反了法律程序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苏司长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对于麻池林场的遭遇,国家林业局很重视,曾责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专门成立调查组处理此事,当时自治区林业厅厅长亲自带队,到现场进行处理。

  据苏司长了解的情况,“里边牵涉的关系很复杂”,苏司长认为,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是关于林地的界定,比如乔木林地,树冠覆盖度在20%以上的,才能叫林地。一些灌木林,虽界定为林地,但并不需要采伐指标。只有树木胸径在5公分以上的,才需办理采伐指标。

  至于未办理林木采伐证就进行了砍伐一事,苏司长也承认:“目前国内这种矛盾比较突出,西部建设比较急,违反了法律程序”。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