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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材选购垄断在教材科 暗扣流入私人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25 南方新闻网

  丰厚回扣下的垄断

  实际上,按照国家政策,中小学教材和教辅实行两种完全不同的征订模式:教材由各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选定,范围必须是省级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各种版本,选定并得到省教育厅批准后,由当年中标的发行单位统一发行。

  而教育辅导资料则是放开的,各学校只要不征订盗版资料,而且采购的教辅在由省级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辅目录中,都是允许的。但安徽省教材教辅的发行,都被教育系统和新华书店垄断了。

  这种情况在全国十分普遍。但是面对丰厚的回扣,有的县级教育局越过市级教育局,自己组织教辅,很多“不听话”的学校也不想让县级教育局分摊回扣,所以民营书商仍然有办法将教辅打进学校,如有的学校一个学生有多套教辅等现象。

  “但是,教育局掌握着校长的任免权,所以学校就算有意见,也必须征订教育局指定的教材教辅。”安徽省教育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正因为如此,新华书店每年春秋两季,都要请教育局的负责人外出旅游。

  高校教材是另外一种垄断形式。

  高校教材的选购完全垄断在教材科,据称,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授课老师指定学生购买自己编写的教材。但是教材科采购的教材,往往又被授课老师以“过时”为由否定了,授课老师再推荐学生购买另外的教材。南京某大学中文系四年级学生许刚(化名)称,该校统一采购的教材约有三分之一因为上述原因而没用到的。

  对于因垄断而产生的“暗扣”,都流入私人的腰包,校方无账可查,只有在书商的账本上有所记录。而“明扣”部分,国家教育部于1996年发文规定,允许学校在教材采购过程中提取9%至12%的发行费用,其中,5%返还给学生,其余回扣用于劳务、搬运等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但实际上,学校都没有将折扣返还给学生,也没有用于教材发行业务支出,“明扣”往往流入教材科的“小金库”,或者被少数人私吞,在江苏省系列高校教材商业贿赂案中,已查出在“小金库”里的这类违法金额达2000多万元。

  某部属高校教材科每年采购教材所得的回扣约为二三十万元,除了部分流进教材科的“小金库”外,另有三分之一流向了个人的口袋。

  安徽省L县一位知情人透露,该县教育局所得的“宣传征订费”一般都用于干部吃喝或者被挪用。江苏省亦然,据称,近两年,江苏省有不少县级教育局长因此被抓。

  暴利的教材

  “垄断是产生商业贿赂的一个因素,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书价太高了。”某图书公司驻南京中心主任朱红说。朱认为,正是因为图书标价(除中小学教材外)过高,才使得书商有空间给教育局和学校明扣、暗扣之类,“甚至连采购方都喜欢选择价格高的图书”。

  例如,一般高校教材的定价少则20元,多则近百元,有的教材与光盘一起搭售,价格被抬得更高,一套教材的价格最高可达300元以上。

  一项公众调查结果显示,教材出版业在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教材的零售利润不得超过5%,但实际上已高达45%至50%。

  无论价格多高,学校都是按照课本定价的100%卖给学生,利润被中间各环节分摊了。

  而江苏省某出版社负责人分析认为,书价“虚高”的根本原因,还是垄断。“这个垄断指的是从出版社到教育系统,到发行渠道,一直到学校的垄断。”他说。

  以中小学教辅为例,只有出版社才可以编写教辅,而出版社都是国有的;民营书商想要编写教辅,必须与出版社合作;教育主管部门又强制要求学校必须统一到新华书店采购。

  因此,出版社在定价时,必须计入发行公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等环节分配的利润。

  “如果教辅市场放开的话,最多放开到学校这个层面,那么垄断还是存在的,所不同的仅仅是,回扣从原来的多个环节分摊的局面,变为学校独占而已。”江苏某出版社上述负责人说,“因为学校从来都认为家长和学生没有能力购买合适的教辅,而且教材版本的多样化,所引起的教辅的多样化,也成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征订教辅的一个有力的借口。”

  该负责人说,要想真正消灭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打破垄断,只有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现有的应试教育制度,“但这目前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

  在江苏省系列高校教材商业贿赂案发后,大学生们选择教材的自主权提高了很多。

  如南京某大学的教材采购方式发生了些许改变,一部分教材由学校统一采购和发放,另外一部分由授课老师推荐,学生自己购买。

  “我是生活委员,所以每次都是我收钱,交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购买。”这所大学中文系一年级学生秦朗钦(化名)说,“学习委员一般和书店讲好价格后,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如果大家没有意见就采购。一般可以享受七八折的优惠。”

  专项打击高校腐败

  在很多细节上都可以看出,江苏省系列高校教材商业贿赂案,对全省高校的影响非同一般。

  “现在学校教材科、图书馆见到书商,就像见到瘟疫一样,叫我们赶快走。就算没事,也要避嫌。”某图书公司驻南京中心主任朱红说,“以前很欢迎我们去,现在都很忌讳了。”

  面对记者的采访,几乎所有的高校、出版社和书商们,都格外谨慎,他们拒绝的言辞,也因为紧张而变得有些结巴。检察机关则因为受到来自其他部门的压力,对案件闭口不谈。

  记者从另外的渠道获知,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在收到李藜的举报信后,经过近半年的侦查,终于在2004年8月21日,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教材采购中心原主任张智祥、工作人员王治兴涉嫌受贿18万元,开始立案侦查。

  从此,黑幕被一层层揭开。

  2004年10月到2005年6月,建邺区检察院不断向南京市检察院提交相关线索,南京市检察院组织建邺、鼓楼两区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查处,共立案查处18人。

  通过对南京市范围内29所高校、16家出版社的调查,发现涉案人员收受教材返还回扣款达200多万元,并掌握了100多条全省高校系统相关受贿线索。

  2005年9月起,建邺区检察院又将100余件线索向江苏省检察院移交。随后,江苏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教育系统腐败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到目前为止,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涉案,目前已经立案查处的贿赂案达130多起。

  在这次专项打击行动中,检察机关发现,发生在高校的商业贿赂,除了教材采购外,还涉及其他各个领域,如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和生活用品的采购,教学楼、宿舍楼等基建工程等等,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违法违纪人员涉及到各个层次。违法违纪人员不仅限于校处两级领导干部,也涉及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甚至涉及普通教师。”金陵科技学院纪委书记洪平在一次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会上总结说。

  招标抵制商业贿赂?

  江苏省系列高校教材商业贿赂案还显示,除了教材科外,高校图书馆也是书商进行贿赂的主要对象。

  作为购书大户,图书馆的回扣金额一般更大。“穷的学校,比如大中专院校,每年配几万元的图书,大学会多些,几万元的,十几万元的,也有上百万元的。如果为了评估的话,配书量就更多些。”某图书公司驻南京中心主任朱红说。

  据检察机关对南京40多所高校统计显示,这些学校图书馆一年的购书金额约为8000万元。

  朱所在的图书公司是专门为图书馆配书的,在这家公司所有员工的名片上,都打出了“一个专业的图书配备公司”的字样。

  朱红透露,在江苏省系列高校教材商业贿赂案发前,高校图书馆的采购大权,掌握在图书馆长的手上。“图书馆想到哪里采购就到哪里采购,有的学校虽然老师可以提供建议,但是主动权还在图书馆手上。”

  与高校教材科不同的是,教材科的暗扣、明扣都容易流入个人的口袋,但图书馆除了“暗扣”外,“明扣”部分只能流入图书馆的“小金库”。

  “因为操作的人太多了,从馆长,到选书的、验书的、采编主任等等,好多工序,多达几十人,所以明扣部分只能流入部门小金库。”做了几年高校图书馆的业务,朱红对高校图书馆的管理十分熟悉。

  江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高校内,很多部门都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如南京某著名高校图书馆每年的图书采购量为2000万元,收取的回扣竟然高达40万-50余万,而这些回扣全部流向了图书馆的“小金库”。

  江苏省系列高校教材商业贿赂案发后,高校基建、设备管理和教材图书的采购,开始实行招标制。“2005年已经开始招标了,但很少,2006年就开始大面积招标了。这对没有背景的民营书商是有利的。”

  由于招标,图书采购价从原来普遍的8.5折下降到现在的7.5折。朱红认为,招标制是抵制商业贿赂的一个有效办法。“现在,高校纪委、财务、学生科和图书馆等多个部门联合招标,使得采购价格降到7.5折,所以即使书商想贿赂,也没有多少空间。”

  “但是逢年过节,请图书馆的负责人聚餐,交流感情,肯定是有的。旅游、报销差旅费等等,也还有,但是已经很少了。”朱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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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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