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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系列教材商业贿赂案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25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特派记者 鲍小东)

  一封举报信,牵出一系列高校商业贿赂案。

  在这起陆续破获的江苏省高校系列教材商业贿赂案中,很多高校的教材采购和财务人员,某些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甚至分管教材的校领导,纷纷落马。

  长达两年多的侦查表明: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涉案,共有130多起商业贿赂立案。所有涉案的书商,其触须早已遍及全国各地的高校。

  据知情人透露,今年以来,与江苏毗邻的安徽省,也在全省教育系统内,调查商业贿赂的问题,结果发现,该省高校在订购教材和配备图书馆过程中,也普遍存在商业贿赂。

  一向被视为净土的校园,由于缺乏监督,早已欲望丛生。

  两本存折的秘密

  “我们图书馆经常到江苏省外文书店购书,书店都给回扣。”2004年1月的一天,一封举报信送到了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写信的李藜(化名)是江苏省某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据此,该院展开了调查,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也先后介入调查。

  李藜在举报信里写道,她的手中掌握着一本特殊的存折,存折的户名就是她,但存款却不是她个人的,而是医院图书馆的。到李藜举报时,里面的余款还有十几万元。

  这些钱都是该医院图书馆采购图书时,书店给的回扣。“有时候书店直接存到我户头,有时候馆长叫我去书店那儿拿钱,取回来再存到存折上。”几年下来,累积存款达到20多万元。“馆长叫我保管存折,平时馆里搞活动,或过年过节给大家发福利,馆长就找我拿。”

  举报前,李藜最后一次接受馆长的吩咐,到江苏省外文书店的王新发(化名)处,取回一笔8000多元的回扣,但这次的取款方式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以前我每次去,书店的人都准备好现金给我,这次去,他从抽屉里拿了个存折,带我到楼下银行取的钱。”李藜在举报信里写道。

  检察官们发现,这本“从抽屉里拿出的存折”,仅2004年上半年,进账40多万,且不停地被支取,其中包括举报人提及的最后一次回扣。

  存折上密密麻麻的支出数目,小到几十元,大到上万元,究竟流向何处了呢?5本由王新发经手的账簿解开了谜底,这5本账簿上记载着详细的回扣流水账,并与存折上的支出记录完全吻合。

  这5本账簿显示,共有60余家单位从该书店拿走回扣,这些单位都是大中专院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涉案单位收取的回扣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随后,办案人员从书商到高校,来回调查取证,迅速掌握了100多条线索,这起系列高校商业贿赂案终于浮出水面。

  “现在已经平静了,去年下半年到今年3月份以前,非常紧张,我们不时听说谁谁谁又被抓了。”某图书公司驻南京中心主任朱红(化名)说。

  “明扣”“暗扣”,教材回扣

  5月25日晚,江苏省某出版社一部门负责人,坐在南京市湖南路一家咖啡厅幽暗的灯光里猜测,江苏省高校系列教材商业贿赂案,是因为竞争对手相互挖墙脚而引发的。

  而在之前的5月22日,一家著名书商的工作人员也在msn上估计,该案的引发“一定是某人没有分到回扣才举报的”。

  虽然他们的猜测是错误的,但是却揭示了教材市场的普遍现象:竞争异常激烈,给回扣是心照不宣的行规。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高校扩招,把教材市场培育成一块诱人的大蛋糕。书商要分吃这块大蛋糕,把自己的教材卖到高校去,就必须与教材料的工作人员一起“分享”蛋糕。

  在高校,教材科是专门负责采购教材的部门。“教材的采购流程少,操作的人也少,通常只有两三名工作人员,基本上由个别人经手采购事宜,缺少监督,所以负责采购教材的人很容易捞钱。”某图书公司驻南京中心主任朱红说。

  已经侦破的江苏省高校系列商业贿赂案显示,多年前,书商给予教材科的回扣比例一般为图书标价的9%,但现在这个比例已经涨到15%,如果采购量越大,回扣的数额也就越大。这就是所谓的“明扣”。

  “暗扣”则是明显的商业贿赂行为。

  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出于竞争的需要,书商还在每年底,根据各高校订购教材总金额,按比例给经办人个人“暗扣”,并有逐年上涨的趋势,从开始的0.8%到最后的7%-8%,一般以“过节费”或“奖金”等形式回报经办人。

  从1997年到2004年案发,张智祥一直担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后勤总公司教材采购中心主任。张在接受审查时交代,每年年终,书商将各高校教材科订购教材的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开会,会后,按各高校订购教材总码洋数的一定比例,发给各人所谓的“奖励费”。此外,代办站还在订购教材总码洋数的一定比例范围内给大家报销一些所谓的差旅费、礼品费。

  甚至有书商组织高校相关主管领导和采购人员,出国旅游、到豪华消费场所消费等等。

  大量“暗扣”流入教材科少数人的私人腰包里。据称,1999年前,每次回扣数额都较小,仅几百到几千元。2000年以后,书价猛涨,回扣也水涨船高,单笔回扣往往过万。江苏省某出版社一位负责人笑称,高校教材科的负责人和图书馆馆长,一般在上任几年后,汽车、房子什么都有了。

  “我们觉得这些都不是新闻了。全国都是这样的啊。”某图书公司驻南京中心主任朱红笑着说。而涉案的某高校出版社图书代办站负责人称,给教材科回扣款,是公开的秘密,“你不给,就会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淘汰”。

  教育主管部门的身影

  中国政府没有出台针对高校教材的限价政策,高校教材普遍存在定价“虚高”的现象,所以利润很高,而且一旦被高校采用,采购量也很大。

  因此,除了运用贿赂的手段外,出版社往往动用自己在某些主管部门的关系,要求学校使用自己出版社编写的教材。

  江苏省有关部门曾下文要求,该省所有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材,都由某出版社读者服务部供货,该出版社以“发行费”和“课程建设专项费用”的名目,给予学校25%的回扣。

  在基础教育领域内,教育主管部门的身影更是清晰可见。5月上旬,安徽省K市反贪局调查该市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情况,结果发现,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必须在新华书店采购教材教辅。

  该市教学用书的采购程序是,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收集学生订单,加盖公章后,报市级教育用书管理办,待审批后交给新华书店,由新华书店按订单供书。不允许学校购买一些单位或个人推销的教辅资料给学生。

  K市教育局与该市新华书店协商回扣比例,即所谓的“宣传征订费”:中小学教材由于受到国家限价政策的影响,书价偏低,利润微薄,所以给予县级教育局1%的回扣,乡镇中心学校1.2%的回扣;而教辅的利润高达45%,所以给予的回扣也很高,如市级教育局可得5%,县级教育局可得8%,从2005年秋季开始,乡镇中心学校可得14%,之前为12%。

  除此之外,K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并征求该市新华书店的意见,决定奖励各县区教学用书管理办公室和有关人员,奖金均为1万多元。

  5月中旬的一天,K市反贪局和L县反贪局,先后到L县教育局调查账目,而就在几天前,今年春季征订教材教辅的“宣传征订费”和奖金,刚刚发到该县教育局的账户上。

  就在反贪局调查后的5月18日,K县又召开了“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会议”,会上,该局领导再次强调,无论是教材还是教辅,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统一由新华书店供货。

  近日,安徽省某出版社因有特殊背景,甚至通过教育系统,要求学生征订《健康教育》、《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书。

  “好处都让市县两级教育局得了。学校虽然可得14%的回扣,但是校长们还是叫苦连天,因为一费制后不能多收费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收还不行,收了又怕物价部门重罚,14%的回扣还不够罚。”安徽省一位中学校长抱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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