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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调会讲话(全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8: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9日电 加强领导 狠抓落实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陈至立国务委员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4月15日,温家宝总理再次作
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及早研究对策,全面进行部署,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更加有力的综合措施,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阶段,每年有数以百万计大学毕业生进入劳动者行列。近年来,通过有关部门、各地区、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大部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同时,初步形成了与新形势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完善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推动了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弘扬了大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精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保持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针对413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出台政策措施,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组部牵头部署和组织了对各地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督查;中宣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舆论宣传活动;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密切配合,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培训、见习和市场培育工作;团中央、人事部、
财政部
、农业部、扶贫办、中编办等部门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多个项目;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部门在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救助困难对象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之,目前推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取得扎实进展,呈现出良好势头。

  在看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良好进展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教育部、劳动保障部、人事部等部门对前一段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分析表明,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全社会就业供大于求的矛盾尖锐,大学生就业的宏观环境不宽松。今年我国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处于高峰期。今后几年,全国城镇就业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到体制内基层单位就业受到财政和编制的制约,到体制外单位就业面临人事、劳动、社保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受社会舆论和家长观念的影响,一些高校毕业生不愿下基层,就业期望与现实就业岗位之间差距依然较大。四是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其中有一部分困难群体需要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扶持他们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他们的就业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紧迫。首先,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实施人才强国、科教兴国战略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基层、边远地区和一些艰苦行业,如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煤炭、石油等,迫切需要大批优秀人才去建设和服务。能否把高校毕业生顺利输送到这些地区和行业,使国家多年培养的人才能服务社会、人尽其材,其影响是重大和深远的。其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满足学生家长和毕业生实现就业愿望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大学生身上,寄托着成千上万家庭的希望。特别对于农村和城镇贫困家庭来说,解决了一个大学生的就业,就能使一家人脱贫。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关心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第三,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大学生就业问题在高等教育发展链条上处于关键位置。学生就业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培养环节的问题,更会对招生产生重大影响。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当前高等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第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高校毕业生这个群体知识层次高、活动能力强、影响力大,兼有离散性、流动性、从众性等特点,能否对他们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大局。境外一些敌视我的非政府组织,加紧对我高校进行渗透,并图谋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做文章。对此,我们应该高度警惕,未雨绸缪。

  总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大局。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密配合,卓有成效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

  二、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关键是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制订下发实施细则,指导和督促各地区本系统工作部门,采取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大量政策。去年,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明确提出了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是我们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引导性、带动性的政策,推动各地把中央的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使中央的政策落到实处。现在,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各地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关键在于要狠抓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积极组织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努力探索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性岗位的新机制。近年来,团中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实施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阶段性志愿服务的项目,积累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政策手段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新经验。当前,开辟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空间,一方面潜力、余地很大,许多一线岗位需要高校毕业生;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还面临种种困难。加快建立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性岗位的机制,对于发挥面向基层就业项目的导向作用,尽快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地方项目规模和服务范围;财政、编制等部门要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不断改善到基层就业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发展等方面条件,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基层服务;要引导基层政府和单位努力创造各种条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基层真正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大空间。

  (三)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使他们中的一些人由求职者成为创业者,自己给自己“造饭碗”,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这样做,不仅能够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减缓大学生自身就业压力,而且能够促成新企业的诞生,带动经济增长,并在社会上形成倡导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当前,高校毕业生创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政策不配套等困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作为开拓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积极支持。要让高校毕业生切实享受到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和税费减免政策,努力通过多种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构建良好的创业平台。高校要通过课程安排等方式,加强对毕业生进行创业指导和培训,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观念和创业能力。

  (四)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优化制度环境。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基础性导向作用,坚决消除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障碍和制度障碍,当前主要是要打破地域限制,消除人为市场分割,疏通毕业生到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不同性质单位就业的渠道,构建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大环境。要放宽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高校毕业生的户籍政策,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必须取消落户限制。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要加强劳动用工督查力度,落实人事政策和劳动保障,切实维护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快建立并完善技术技能岗位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环境。

  (五)加强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近年来,规模不断增大的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引导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对到政府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求职的,要给予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要引导离校后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各地政府要千方百计帮助返回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六)建立更加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是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由于种种原因,高校毕业生就业还面临着供需信息不对称、不畅通、不及时等问题。随着高校毕业生规模的逐渐增加,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科学、高效、便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反馈制度。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信息网络体系,丰富网络功能。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系统的优势,依托各自网络,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供求信息,定期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要推动实现中央、地方、高校三级联网,加快建设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

  (七)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高等学校要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要把就业、创业理念引入教学环节,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增强学生就业意识、创业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高等职业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积极推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要坚决调整不能适应就业需要的学校和专业,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扭转一些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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