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法官屡送厚礼只为跑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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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1:03 法制周报-e法网 | |||||||||
生日宴奉上万元红包 1998年2月,唐吉凯得知李民的亲姑父吴振汉当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唐为了自己在仕途上能得到他的支持,多次向与其相识的李民提出要求,要李民帮忙给其引见。李民为了以后在律师业务上能得到唐的帮助,也同意寻找机会帮助唐引见吴振汉。1999年,李民将被告人唐吉凯介绍给吴振汉及吴妻李芝(另案处理)。
2000年11月,吴振汉过60岁生日,并在省司法厅招待所小范围请客。李民将此消息打电话告诉了被告人唐吉凯。下午下班后,唐吉凯来到司法厅招待所。在李民带唐吉凯去二楼预订吃饭的包厢走廊上,李民讲送红包的事不要唐管,他已经帮唐准备好了,到时要唐吉凯自己直接去送,随后李民将事先包好的l万元红包给了唐,唐吉凯予以收受。在走到预订吃饭的包厢门口,正好吴振汉的妻子李芝从里面走出来,唐吉凯就将李民给的红包送给了李芝。李芝当晚将生日收礼清单给吴看了,并说唐吉凯送得最多。 屡送厚礼只为“跑官” 2001年3月份,吴振汉在北京开全国人代会,李芝和李民都到北京去了,唐吉凯追到了北京,并得知吴振汉要请几个在北京的湖南老乡吃饭。唐吉凯见到李民后,李民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事先用报纸包好了的一包东西递给唐吉凯,讲这是4万元钱,要唐收下并送到李芝的房间去。李民走后,唐吉凯将收受李民的该笔钱送给了李芝。第二天,唐吉凯参加了吴的宴请。在返回长沙后,李芝将此事告诉了吴振汉和李民。 2002年春节期间,唐吉凯打电话给李民讲今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换届,自己下半年又要到美国去学习,想给吴振汉拜年礼物搞客气点而征求李民的意见。李民讲这个没关系由他来安排。次日晚上,唐吉凯在家里准备了红包和一个装有烟、酒的礼品袋。唐吉凯在前往吴家拜年时给李民打了电话,在吴居住的楼梯间两人见了面。李民将事先准备好的装有lO万元钱的纸袋交给了被告人唐吉凯,并用长沙方言讲里面有钱。被告人唐吉凯予以收受。唐吉凯进入吴振汉家,将礼品和李民给的那个纸袋放在客厅里。被告人唐吉凯在与李芝、吴振汉谈话中主动向吴振汉提出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要换届了,其在院里群众基础不错,要求吴到时予以关照。吴振汉听了后讲唐基础还不错。唐吉凯后得知李民送的袋子里装有lO万元钱。 2002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换届时,吴振汉在省高院二次党组会上要求将被告人唐吉凯作为长沙市中级法院院长候选人推荐给湖南省委组织部门。但后在湖南省委组织部没有通过。 李民、吴剑雄被两规后,被告人唐吉凯与李芝、吴振汉有串供行为。 5月下旬,沅陵县法院对唐吉凯涉嫌受贿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唐吉凯受贿行贿罪名成立。法院认为,唐吉凯在担任长沙市中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先后收受人民币22万元,行贿人民币15万元,两罪并罚判处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目前,唐吉凯因不服判决,已向怀化市中院提出上诉。 律师辩护:不应以数罪论处 唐吉凯的辩护律师认为,唐吉凯收受李民15万元后送予吴振汉的行为,只应作为一罪处罚,而不应以数罪论处。根据起诉意见书,唐吉凯是在李民授意下,将李民所给的15万元转手送给了吴振汉。这里,虽然存在先收受后送予两个行为,在构成犯罪的其他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在事实上,可构成受贿与行贿两种犯罪,但是,本案中的收受行为与送予行为具有明显的手段与目的之间的牵连关系,即唐之所以收受李的15万元,是为了送予吴,而唐之所以能送予吴15万元,是因为其收受了李15万元。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唐收受与送予15万元不但是李所知晓的,而且是其所授意的,在收受与送予之间也存在时间上的紧密联系。因此,假如唐的收受行为属于受贿,其送予行为属于行贿,那么,其受贿行为与行贿行为之间构成明显的手段与目的之间的牵连犯,即属于典型的事实上数罪但在处断上只应认定为一罪的情况。唐吉凯收受李民15万元后送予吴振汉的行为既构成受贿罪又构成行贿罪,显然违背刑法理论上之通论。 唐吉凯简历 湖南邵阳人,现年42岁,毕业于闻名海外的复旦大学,后在华东政法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事发前仍在攻读博士学位,当时兼任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曾主持审判过一系列在湖南甚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1999年,他应欧盟邀请,参加该年度中国与欧盟之间的“青年学者交流项目”,赴欧洲五国进行司法交流;2002年9月至2003年3月,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圣荷西加州大学研修。 早期,唐当过长沙市中院刑庭副庭长,后又到原长沙南区法院(今天心区法院)担任主要负责人,他出任长沙市中院副院长一职,至今已有七八年光景。 本报记者 刘 卓 特约记者 李小舟 刘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