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合作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果,在2004年的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了向其它成员国提供9亿美元优惠出口信贷的建议,贷款的条件是年利率3%,同时需提供国家担保。
经过反复磋商,成员国在今年的上海峰会上签署了若干个具体的落实信贷项目。此外,成员国都希望并力争重点推动区域内网络型项目建设的突破,如油气管网、电力网、交通运输网和电信网等。
可以说,今天的经济合作成果是上合组织一步步扎扎实实地取得的。相对于复杂的成员国国情而言,该组织的合作进度并不慢,每年都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年一个新台阶
早在“上海五国”时期,经济合作就是成员国峰会时的重要话题。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后,经济合作更是与政治、安全和人文合作一起成为该组织的四个车轮之一。
根据上合组织的机构分工,元首会议负责制定宏观战略,经济领域的合作则主要由政府总理会议负责,部长会议的职责,是提出合作计划并具体执行元首和总理会议的决议。
2001年,各成员国总理在阿拉木图签署了《关于开展多边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从2002年开始,上合组织启动了经贸部长和交通部长会议机制。
2003年的北京总理会晤,批准了经贸部长会议制定的《多边经贸合作纲要》,2004和2005年分别通过了《纲要落实措施计划》和《落实措施计划的实施机制》,对该纲要做了进一步细化,使得成员国间的合作更加具体明确。
落实措施涵盖了在贸易投资、海关、在采用技术规程、标准和评定合格程序、金融、税收、交通、能源、农业、电信技术、环境保护、教育和旅游等11个领域,共涉及127个具体项目,并根据分阶段原则确定了落实机制。
为了更好地落实该计划,推动广大民间企业的参与,以及加强合作项目的融资力度,成员国又于2005年成立了银联体和实业家委员会。虽然这两个机构不是上合组织的正式组成部分,而是按市场原则参与该组织的活动,它们对于扩大该组织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具有深远意义。
“协商一致”的选择
当今世界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主要有5种:通过超国家机构管理区域合作的欧盟模式;奉行平等与协商一致的东盟模式;组织化程度低,但机制化程度高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模式;奉行开放主义的松散的APEC模式以及在关系组织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实行“协商一致”原则,但在经济领域合作时采取按成员国实力分配表决权的欧亚经济共同体模式。
与其他一体化组织相比,上海合作组织的经济合作难度算得上是最大的。在区域内有多股矛盾力量并行:在经济结构方面既互补又竞争;在政治法律环境方面既有进步又受到传统习惯的严重制约;在合作意识方面既想扩大合作收益又怕在合作中利益受损。
鉴于此,“协商一致”原则是最适合区域实情的制度选择,它既尊重了成员国主权平等,又可凭借实践中 “不反对就视为同意”的做法而不影响合作效率。
中国作用无可替代
由于俄罗斯对独联体国家的一体化进程的主导,很多人担心中国在上合组织中的作用受到影响。这种疑虑完全是出自于对上合组织不了解。
在全球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各国都实行多元化的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各类一体化机制。俄罗斯和中亚国家既是上合组织、又是独联体成员。尽管这些一体化机制的功能相近,却不能互相代替。
首先,独联体一体化机制的任务,是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尽量恢复苏联时期的经济联系。由于目前资金紧张,其政策协调的成绩多,具体项目少。而上合组织是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发展与中国多边经济合作的唯一渠道,因有中国参与,项目建设就多一些。
其次,由于国情复杂,成员国利益差距大,双边合作好于多边是独联体的特点之一。包括欧亚经济共同体在内的所有独联体框架内的一体化组织,都是先从双边入手,由易到难,最后才达成多边合作协议。
上合组织实行的也是多边与双边相结合的合作模式。该组织实行自愿参与合作项目的原则,并不强求成员国一致合作,因此目前双边合作多于多边;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落实措施也多体现在双边合作成果上,如能源领域的中哈石油合作,贸易领域的中哈边境自由贸易区等。
在此情况下,中国可以发挥更多的优势,其作用不容忽视,更不会被替代。(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俄罗斯东欧中亚所博士,文章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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