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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1:59 民主与法制时报

  她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5月21日接访时,下起了小雨,大家忙不迭地把接访地从大院迁移到能容纳几百人的审判大厅。因为人多拥挤,我们的刑事接访组被安排在大厅前的走廊里,一下子成了接访的最前沿。

  下午,立案庭的同事过来说,昨天的数字统计出来了,共接访了3000多人。今天看样子还接待不完,李院长他们正商量22日周一是否再加一天。

  “今天我又来了,就要见院长!”一位农村妇女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个刑事案件,当事人重复访,田院长让你接待。”导引员说。

  先坐下,喝口水再说。我把白开水放到她面前,随后便翻开她递过来的材料,粗略地浏览一遍,开始听她投诉。

  这是一个衣着邋遢的女人,坐在我面前不停地抹鼻涕、眼泪。晚年丧女得不到应有补偿的悲愤、遭受不公待遇长期生活在别人白眼之中的怨恨,让她的外貌比实际年龄老了许多。

  “我怎么活!”一开口她的语调就显出些悲怆,忍住抽泣后,带哭腔的投诉才开始从她嘴中“唱”出来。

  我女儿结婚前,不愿与那孩子发生性关系,那孩子就戳了俺女儿十几刀,当时他家里也没人,那孩子躲到他妹家,打电话回来探消息,公安马上到他妹家抓住他。这咋就成了自首呢?这咋就成了俺女儿漫天要彩礼引发的命案呢?一审法官骗我,如果不要求赔偿就会判死刑,要了就得判死缓,还让我按指印不提起民事诉讼。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她死了,村里人还对我指指戳戳的,好像我指使闺女要彩礼才出的事。我怎么活啊!

  说到激动处,她口吐白沫晕了过去。我一惊,立马站起来。一旁接访的同事们也围了过来。

  “我来处理吧!”劝走同事及围观人群,我迅速找来现场服务的医护人员,马上在老人口中塞入几粒速效救心丸。十几分钟后,老人才又哭出声来。

  在法警协助下,我们把老人抬进附近医疗点的病床上躺下,与老人同来的上访人说,她一直想见院长,她其实也没啥病。回到接访处,我再次整理好老人的材料,慎重看过后,在批办函上一一列明老人反映的问题,并写下了建议省法院立案庭对此案立案再审的意见转交院长批,很快签署“同意”的院长意见转过来,我立马又跑到医疗点看望老人。

  “一落千丈”与“第三款”

  随后来访的是一位女性,衣衫单薄,四十七八岁的样子,拿着一把破伞,气喘吁吁地站在审判大厅前。导引员一指我的桌子,她几步就走了过来,一下子把她的雨具放到我面前。

  这个女人气势汹汹,见我整理溅湿的笔记本和笔,立马说:你是院长吗?我今天要找院长接待!

  “你上访的刑事案,我接待是一样的。”我抬头回答。

  “那行,我孩儿被害了!惨呀!法院咋枉法裁决呀!你看看这些材料,冤不冤?”她说得理直气壮,指指点点地逼近我,飞溅的吐沫让我发憷。

  我尽量把身子向椅子后靠靠说:先别骂法院,也别草率否定原判决,看完材料,然后咱们再说行吗?

  材料递给我后,她的嘴却停不下来,连珠炮似地逼问。

  “你办过冤案、假案、错案、混账案没有?”

  “这是什么意思?”我抬头盯住她逼近的脸。

  “什么意思?连傻瓜都能看出这案有名堂,那几张判决书有啥值得瞎掰扯的,我孩儿的案不冤我来这干啥?我就问你:这有一本书,你们法官按不按这法律办,为啥就有法不依呢?”

  她拿出的是一本检察出版社印刷的《刑法疑难问题理解与适用》。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来访人之子在外打工期间因打饭与人发生纠纷,在食堂就撕打起来,被一刀捅死。因有投案自首情节,又系未成年人犯罪,一审判处凶手有期徒刑15年,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随后当事人就一直申诉要求判那孩子死刑。

  “年龄是假的,也不查,还认定是故意伤害,除了那一刀,鉴定书上明明写有这处伤,你看看:在脖颈处有一落千丈2.13cm伤痕,这不就是书上写的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吗?定故意伤害罪,法院这是替罪犯开脱!黑呀!他们家有钱,不知法官收了多少赃钱!你们官官相护是要遭报应的。”

  “这么说有什么意思?你骂法官、骂法院就解决问题啦?”

  “大家都来看这个狗屁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都错了,这公正吗?”她竟撒起泼来。

  哪个法律条文引用错了?我制止住她。

  这里,我给你念念《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用这条没错呀?”我一头雾水地看着她。

  “该引这条第三款,根据这条,凶手就该判死刑!”

  我笑了:“《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没第三款,引第二款就包括你所说全部内容。”

  “胡扯!你这是有法不依,你看这书就有第三款,明明白白的。”她又举起那本书。

  “这本书是专家写的,我们只做办案参考,不会引用。”

  “什么?真瞎掰!这可是最高院法官、最高检检察官写的。”

  “我个人也写过此类的书,比这还厚,但也只能作为其他法官的参考,而且我也不能保证我写的书就不会出错。这书的主编“单民”是最高检的,我们不仅认识,还是朋友,他编的这本书就是参考书。”

  “借口、狡辩,不给你说了!”

  “不是借口,也不是狡辩。”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大叫:“老天爷!睁睁眼吧,老百姓没法活了!”执勤法警和上访群众都围观过来。

  为了消除负面影响,我安排执勤法警引导她见了接访的院长。

  灰溜溜地回到接访岗位,一旁坐着的同事哧哧地笑道:“怎么样?最有耐心的接访法官也没辙了吧?”

  我径直来到执勤法警政委跟前,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很严肃地要求执勤法警履行职责。

  法警总队政委随即派了一名执勤法警守在了那名女当事人身后,我则继续我的接访。

  接访间隙,时不时我会向田院长那儿瞟上一眼。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个当事人一直滔滔不绝,田院长则专注地倾听,竟没吭一声。终于,执勤法警把田院长接待过的她又领到我面前。

  她愤愤不平地转身往外走,仍时不时回头盯我,半道她又折了回来,对我一笑:“你会遭报应的!”

  面对无端的诅咒,我的血往头上涌,猛然站起想跟她理论,胳膊却被身边的同事拉住,上访人心态就这么离奇!把接访法官当成了出气筒,非等他们发完火,撒完气,无趣了才会走。在同事劝说下,我坐回接访岗位,只见邻桌的上访人正把接访桌拍得“啪啪”响,嘴里也是不干不净的。看来今天的大接访,“笑脸挨骂”是我们法官必经的苦楚。

  上访在“逃亡中”

  随后我又接待了一位姓安的古稀老人。一坐下他就哭开了:“我这是逃亡途中的上访啊!省院法官可得帮帮我。”

  我的心提了起来,这么大的年龄,难道会是一起在逃刑案的当事人?

  见我疑惑,老人身边站着的一位四五十岁的妇女上前解释说:他是来反映子女赡养问题的,一直想抓他回去的是他的孩子们,都想控制住他不跟我来往,所以我俩有家不能回,在郑州逃亡。那一回,他孩子把他弄到一个地方看管几天,遭了不少罪。公安介入调解后不见效,我们去法院了,可立案庭的说:无证据,不给立案。他的孩子很无赖,当地没有人敢管,老人到郑州后就不敢回去了,我们现在住一起,整天担惊受怕,工资都不敢领,这不是个事呀!

  见妇女倾诉到伤心处,一边的老人竟咧嘴“呜呜”哭开来。从他的哭诉中,我渐渐听明白,老人原来的老伴去世早,含辛茹苦地拉扯大一女三男,不光教会他们技术,协助他们找工作,还帮他们都成家立业。孩子们现在都是有子女的人了,却合伙干预老人的婚姻生活,逼老人与这个40多岁的后来老伴

离婚不说,找个荒地还把老人圈养起来。

  平时他们各忙各的,老人吃不好睡不着也不管,就去找后来的老伴。孩子们却翻了天,把他老伴多次拦截还打成轻微伤。居委会出面了,孩子们表面客客气气,人一走就翻脸。老人说:“被他们控制着,饿就饿个晕,渴就渴个死,年龄大了,有气无力的,真怕就这样被他们折磨死,把存款家产全都分给了他们,想回到残破的家也不让。单位那点退休金他们也不让领,老天真不公呀!我们做错了什么?遭这么大罪,是我作了孽,还是他们在作孽,大女儿也不同意我见老伴,都干预我,千方百计打散我们,就是逃到郑州住到一起,我们现在也不敢复婚。怕呀!躲在租房处,过一天算一天,勉强过到了2006年春节后,现在人也老了,耳聋眼花,行动不便,有时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今天大接访,来到法院,求你们管管这事,虽然我们的家事不好管,不求判他们的刑,只求调解调解他们不再干涉我们,不再过流亡日子就行啦。”

  老人唠唠叨叨地把事叙述完,我的心被刺痛了,在昔日的人生中,老人为家庭付出几十年的努力与牺牲,当一棵苍老的心需要伴侣的情感抚慰时,老人的儿孙们却百般阻挠,粗暴干预,真是不懂法吗?自古“百善孝为先”,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就有义务赡养老人,这是法律和道德所要求的。古时有郭巨埋儿供养、王祥卧冰求鲤、竹席卷父的故事,虽极端,但今人也不能如此地公然虐待老人啊!

  面对捶胸顿足、泣不成声的二人,我说:此案虽然不属省院管辖,我仍收下你们的材料,并建议管辖法院对此起自诉案件立案调解。

  接访完毕,两行浊泪沿着老人饱经沧桑的脸流淌,我也感到心在滴血。起身帮情绪激动的老人擦去泪水后,又亲自送走这对“逃亡中上访”的老人。我想,下一步,我会主动关注此案,力促老人极早结束他们的逃亡生活。

  这次接访印象最深的还有一位50多岁敞胸露怀的老大爷。他说自己曾当过司机,在开封市内还有个修车补胎的摊位。当年因奸污过多名上山下乡女知青,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带着发黄的原判决一颠一晃地来到接访现场,他也想找院长给自己讨个说法。

  说话中间他随手递给我一张年轻人的照片,很帅气,“这就是我,这是我的上诉状。”我把照片和一叠上诉材料接过来,刚开始并未觉出老人的异常,翻看那发黄的历史材料,对照判若两人的老人当年照片,我还为之感叹着,极为认真地翻看老人递上来的上诉状,看着看着就觉出了异常,那十几页破草纸上,顶天立地式密密麻麻写着满满小字,不仅语句不通,而且还离题千里。在仅有的半页与强奸案件相关的内容中,还夹写着明显的胡话,让我越看越吃惊:我们的院长及常务副院长都成了他哥哥?

  “当时强奸那女的,俺俩哥哥都在场,一个帮俺按左胳膊,一个帮俺按右胳膊,处女膜弄破了,一出血他们都跑了,咋不处理呢?我还帮助消毒,判我这么重,黑心法官、心狠手辣、一手遮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暗无天日、社会黑暗……”越看越觉可气又可笑,可又不能发火。

  无奈,我只好简单问了几句:“他们都是你哥,怎么与你不同姓呢?”

  “那谁能知道,俺妈说他们都是俺姐夫哥!我还给俺姐写了信,你看!”说着就掏他包里的破烂。见他语无伦次,无法沟通,我只好拿着这份特殊的“上诉状”求助于法警,最后在收下的材料上,我批下这样几个字:此人语无伦次、精神好像不太正常,建议法警带出。

  5月22日星期一,省院决定接访延期半天,我再次上场做扫尾工作。

  有人说:“大接访是学习的过程,受教育的过程,查摆问题的过程,改进工作的过程,改变作风的过程,提高执法能力的过程,增长工作才干的过程,灵魂受到洗礼的过程……”这一点我感触尤深。

  中国历史上是个“厌讼”的国度,老百姓历来就有“耻诉”的传统。而今进入了新世纪,法律也深入到日常生活,诉讼成为人们解决纠纷的最后选择。像“秋菊”那样讨要“说法”的老百姓日益增多,这是一种社会性进步,但上访缠诉现象却是一种不和谐音符,守卫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法官,必须超越就案办案的旧思路,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去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着想,充分吃透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主动化解对抗情绪,消除埋藏的祸根,决不能让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小纠纷演变为大冲突,这是新时期法官的天职。

  要化解矛盾就要理性应对诉求,遵循科学原则,开门接访为百姓开启一条疏通心结的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排解掉每一名上访人心中多年的积怨,让法官的天平与当事人心中的那杆秤一样平衡!让善良的眼睛不再流泪!让丑恶的灵魂受到应有的惩罚!

  经过50多年的国民教育,以及近2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我们的国民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当事人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自尊心明显增强,依法维权形成上访潮流虽以社会问题的形式呈现,实质却彰显了一种进步。

  今天“大接访”受到欢迎,说明这种形式是符合了上访人需求的。新的形势,新的社情民意,新的要求,新的挑战,我们法院就要有这种勇于尝试的气度。经历了大接访的灵魂洗礼,人民法官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肩上的天平分量,真的很沉、很沉……

  这天中午我接待完最后一名上访者,院长已表示:对于群众反映上来的案件和问题,将逐案登记,建立台账,限期完成,并将按时向当事人反馈结果。下一步院里还要登门大走访、带案下访以及预约接访。

  (作者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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