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私函王金平 表明不答辩但未解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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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7:3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6月21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20日以私函回复台“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对“立法院”即将审查的“罢免陈水扁案”不答辩,但信中未解释原因。 据报道,岛内在野党推动“罢免陈水扁案”,按照审查程序,台“立法院”通知陈水扁应在20日前提出答辩书。陈水扁在20日正式以“笺函致王金平”的方式,说明不提出答辩书,而改在20日晚8点通过电视转播“向人民报告”,响应“罢免案”所提出的十大理由。
据悉,该笺函已在20日下午送达台“立法院”,台当局“总统府”随即对外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布了该消息。(赵静) 相关专题:国亲两党要求罢免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