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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从7月1日起为户外广告登记松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1:11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李匡一)记者昨日从内蒙古工商局了解到,新修订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调整了户外广告工商登记的范围,今后利用户外场所、交通工具等形式发布的4类户外广告须进行发布前登记,4类广告之外的其他户外广告不再要求进行发布前工商登记。

  据了解,须进行发布前登记的四类户外广告包括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
,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上述4类广告之外的其他户外广告不再要求进行发布前工商登记,广告监管方式转变为发布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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