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全国人大常委呼吁:小学初中应全免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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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5: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三审 本报今天消息《中国青年报》报道: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正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草案在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同时,又规定“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在昨日的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呼吁:应删除有关“免杂费逐步实施”的条款,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草案中的这两条规定是对立的,放在一起讲
卢瑞华委员则表示:“连孩子的杂费都解决不了,立这部法就实在说不过去。” 曾宪梓委员认为,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并非国家财力不够。“很多钱没有用在应该用的地方。”成思危副委员长担心,如果按草案现在的规定,可能会延缓实现不收杂费的时间。 路甬祥副委员长和王维城委员均建议,即便规定了要逐步实施免杂费,草案也应该对彻底免收杂费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