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反垄断法草案:七种行为属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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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5: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规定了七种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根据草案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强制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交易,或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制交易 草案规定,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一个经营者或者数个经营者作为整体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