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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不惜重金携毒迂回进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5: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高志海 方文军)22岁的本市无业人员杨超,为携带毒品顺利抵京,可谓机关算尽,辗转迂回三省市才携毒进京。今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介绍,现在毒犯携毒直接抵京减少,辗转迂回进京增加。杨超运毒案就是典型的绕道迂回携毒进京案。以往毒犯往往从毒源地直接携毒抵京,随着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案犯慑于警方的打击,考虑从毒源地进京时警方监控严密,容易暴露目标,因此出现
了不惜重金迂回绕道进京的情况。云南省女无业人员陈红、重庆市无业人员陈玉珍,便是携带210克海洛因从云南省昆明市绕道贵州省贵阳市到达北京。

  今年6月份以来,二中院先后宣判了涉毒案7件。其中,涉及外籍人员犯罪的有两案5人,这是北京海关查获涉毒数量最大的人体藏毒案,毒犯内外勾结,毒品数量大、纯度高。两起涉外毒品案中,案犯走私毒品入境后,毒品全都销到了中国境内毒犯手中,两案分别涉毒3464.38克和2110余克,数量大得惊人,一人一次入境携带毒品高达3464.38克,最低一人一次也有334.43克,毒品纯度均超过85%。

  在涉毒案件毒品交易中,上、下线往往只在幕后操控,由临时的中间人携毒出面,所以暴露在公安司法机关视野中的往往是受大毒犯操纵、指挥的马仔。这些人常常是为了获取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不惜铤而走险。特别是以体内藏毒来运输毒品的犯罪分子,实际上是以生命来作为风险投资的。二中院在审判中也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目的、生活背景、产生的实际危害等因素来恰当量刑,而不是仅以毒品数量为惟一标准。如被告人刘蕾、雷某运输毒品案,前者犯罪时只有19岁,后者才16岁。虽然涉案毒品达到320余克,但考虑到雷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又能够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刘蕾系犯罪未遂,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对二人减轻处罚。可以说,这两个人既是被告人又是被害人,在花季年龄便沦为阶下囚,法院依法对其判处适当的刑罚,其教育目的和意义远在惩罚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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