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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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8:51 | |||||||||
旅游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既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旅游业长远发展的前提。科技在进步,生产力在提高,人类生活在不断改善,新的旅游风景区和旅游景点不断推出,游客的足迹在不断向更广阔的空间伸展。在向自然界索取物质和能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如果不注意保护环境,协调发展,对生态环境与旅游资源的破坏就难以避免。
西藏正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更多旅游者。撇开文化色彩和探险精神不谈,众多旅游者是抱着“看看世界上最蔚蓝的天空”“呼吸世界上最纯净的空气”的愿望来到西藏的。显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西藏仍保持着极佳的质量。但另一方面,随着西藏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旅游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环境即食住行购娱条件进一步好转,旅游市场将更加繁荣,各旅游景区和景点的接待规模、游客数量及旅游业收入会大大增加,这样,旅游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也将日益尖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自治区旅游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反复强调,对西藏而言,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到重要位置,意义尤为重要。西藏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决定了它的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将很难得到恢复。所以,重视发展与保护、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保持好西藏独特的生态环境,不仅符合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对全人类的一个贡献。毫无疑问,西藏的经济还不发达,加速现代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加紧提高生活水准,是西藏人民迫切的愿望。但是西藏不能因为仍然拥有世界上最蔚蓝的天空而掉以轻心,也不能走其它地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环境恶化作代价换取发展。为此,西藏自治区在这方面作了许多大量的工作和可贵的探索。先后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对全区自然环境保护内容包括森林、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生态农牧业、水源地、自然和人文遗迹、风景名胜、有价值的地质地貌、山峰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全区各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旅游路线的开辟、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旅游业发展速度和规模的控制,以及自然景观、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保护等,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加以管理;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广为宣传,使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直到今天,西藏仍然是地球上为数不多的保持最良好自然生态环境的地区之一。在当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主题中,西藏奏出的仍是一曲和谐的旋律。西藏的江河,一年中绝大多数时间清澈无比,尤其是西藏东南部低海拔区,终年绿水青山,景色迷人。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的拉萨市,除了因宗教性活动造成局部烟尘较多及市区部分路段白天交通噪音稍大外,仍是中国污染最轻、环境质量最好的城市。西藏的“母亲河”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的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一级标准,也就是说,几乎不须作任何特别处理就可以直接饮用。流经人口稠密地区的拉萨河,水质也良好。点缀在西藏高原的1500多个湖泊,至今没有任何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