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刑法”将实施 陈水扁女婿可能被判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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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9:2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6月2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新修正的“刑法”在后天实施后,可能使扁女婿赵建铭被侦办的收受药商回扣案,变成无罪! 据报道,新修正的“刑法”是在去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于今年七月一日正式上路。相关“修法”内容,虽让犯罪的代价更大,但公营事业、公营银行及公立医院之人员,却反而受益;因为新“刑法”认为这些人员与公权力的执行无关,将他们排除在公务员之外,
以扁女婿赵建铭为例,他担任台大医院医师,如果他收受药商回扣,依现行“法”会被依贪污罪论处,但新“法”施后,若与他的行为和采购等职务无关,不产生对价关系,单纯的收受回扣或收病患红包,并不构成犯罪要件。 据了解,“法务部”当初“修法”的共识是,私立医院医师收受红包没有触“法”,公立医院医师则会被科以贪污刑责,同样的行为却有不同待遇;另外,像私人银行的行员若有不法侵占客户金钱行为,触犯的是刑责较轻的侵占或背信罪,公立银行行员同样行为则触犯贪污罪,侵害的法益相同,刑责却有天壤之别,也引发不平争议。 举例来说,前台大医院妇产科医师谢长尧八十六年间为林姓女病患施行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时,结果被控收受林女二万元红包与水果礼盒一案,一审曾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二审时,高院认为无直接证据证明谢收红包,才将谢判改判无罪。不过七一以后,公立医院医师不算公务员,即使医师拿红包属实,也不再构成犯罪。 相关专题:国亲两党要求罢免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