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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平安英雄:姚志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4:29 上海文广
1号平安英雄:姚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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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志光同志,今年36岁,是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自1990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记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金山区“十佳”政法干警、上海市检察机关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等。

  该同志热爱检察事业,勤于钻研业务,先后办理了一系列在本地区、本市乃至全国
具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包括乐购超市方元等43人特大职务侵占犯罪团伙案,陈磊等17人特大盗窃、销售赃物、转移赃物系列案,马建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受贿案,赵海春等4人重大责任事故案,沈天明受贿案,姜善忠受贿案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忠于法律,恪尽职守,迄今办理的数百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还先后追诉21名被告人、5家单位到案,均被法院判处刑罚,其中二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抗诉改判一件。

  反目的妯娌

  王玉莲今年30岁,20多岁时嫁给金山区的张明(化名)。张家是个大家族,有兄弟二人,大家住在一个大院里。刚到张家时,由于张明的弟弟尚未结婚,所以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大家还是相安无事。然而,几年前,张明的弟弟结婚了,弟媳妇是一个难弄的人物。原来在这个家里王玉莲说话还颇有分量,但自从弟媳来了以后,事情发生了大变化,双方在许多家庭琐事上都要做主,由此结下矛盾。而兄弟两人从各自的家庭利益出发,也加入了两个女人的纷争之中,于是,矛盾愈演愈烈。

  今年4月的一天,王玉莲携带一瓶农药,翻墙进入弟媳梁丽家中,将农药倒入她家食用油中。第二天,梁丽和她的儿子食用该油拌的茄子后,发生呕吐,遂报警。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言,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王玉莲批准逮捕。为了对犯罪嫌疑人负责,负责此案的姚志光检察官还提请对王玉莲做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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