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矿权改革的困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0:09 南方新闻网 | |||||||||
出人意料的是,临汾这个两年前最早进行改革试点的地方出现了困局——他们在改革时间表上反而落在了最后面。在国土厅下发的关于换证的通知中,临汾反而被排在全省之末,要到今年年底。
一个直接的原因是,临汾的资源整合方案在全省几乎是惟一一个被重新打回去的,因为“113961”中的“3” 达不了标。 “113961”是山西人对资源整合与有偿使用改革目标的简称,其中的“3”是指压减关闭煤矿总数的至少30 %。 临汾人有苦难言的是,这个最难也最关键的“3”达不了标,恰恰是之前试点改革的后遗症。 试点之初,临汾遭到煤矿集体抵制,为了逐个击破,临汾将手中关闭部分煤矿的指标当作了谈判筹码;而在开始零星有煤矿上缴价款之时,为了打破僵局,造成气势,当一些聪明的储量不足100万吨(按规定应该关闭)主动按100万吨交钱时,临汾也选择了接受,从而发给他们一张生存许可证。 近来,为了加强集中以取得山西对煤业的更多话语权,山西提出煤炭产量“零增长”与三大战役(关闭非法小矿,关闭9万吨以下小矿、整合20万-30万吨中型矿、上马一批现代化大矿)后,临汾这种变通的做法很快陷入尴尬: 经过产权改革的煤矿都已合法取得采矿权,六证齐全,如果关闭,显然在合理性上有些勉强。 而且,为了改善煤矿的安全状况,临汾趁产权改革全市停产整顿之机,推行了采煤方法改革:不通过采改验收,就不能上缴价款。 在这样的约束下,全市煤矿都进行了采改,少则投入六七百万,多则一两千万。 这本是好事,却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临汾产能因此猛增到每年上亿吨,而省政府分配的产能指标却只有7000万吨。二是倘若强制关闭一些煤矿,如果说此前上缴的采矿权价款还可以依法退回的话,采改的投入该由谁来补偿? 对这些指望着明晰产权后放心生产的矿主来说,关闭他们的矿简直无异于要了他们的命。临汾的资源整合方案就此僵住。 按照省里的计划,原本要在6月专门派一个督导组到临汾推进整合,但由于5月大同左云发生矿难,这一安排暂时推迟。 督导组会怎样推进整合,这是一个新的悬念。但这个悬念其实并不仅仅只属于临汾。 到目前为止,不算那些非法私挖滥采的“黑口子”,山西已经关闭了1121座有证(旧证)煤矿,而随着三大战役逐步推进,到“十一五”末山西的目标是将合法非法共9000多座煤矿减少到2000座左右。 这样的现实困局无疑为改革增加了难度。 破解僵局 打破僵局的是一份省政府文件和一份省长令。 2005年6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出台,十天后,张宝顺卸任省长,转任山西省委书记,于幼军继任省长。2006年2月28日,新省长发布省长令——《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将试行意见进一步具体化。 这两份文件表现出推进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强大决心,并且对改革的方方面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参与改革的资源范围、价款的收缴、分配、用途和各政府部门在改革中各自的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等,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 对采矿权价款,文件规定了三种方式:转为国有股份、转为国有资本金和货币缴纳。对于大部分集体矿普遍适用的货币缴纳方式,除了储量在一定标准下的较小资源要一次缴清外,其余资源的规定是“定量、分期分段出让,价款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至于目前的价款标准,山西细分为六类作出了详细规定。 但“定量、分期分段出让”这一条款具体如何操作,规定却并不清晰。记者就此向山西国土厅咨询,得到的答复是“ 现在基本是一次卖断,分6年交清,至于‘价款按省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则是为以后留下政策空间。 在仍在延续且注定会旷日持久下去的争论声中,这个体现“平衡艺术”、预留了空间的方案,在关键时刻推动了悄然停滞的改革。 省长令规定国土厅要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加之今年4月国务院批准山西作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时,也明文肯定了收取采矿权价款的做法,这让急等着产权证书的煤矿主们看到了曙光。 看起来,这场由山西发起的采矿权市场化改革即将以大批换证而收官,这标志着矿产资源的产权改革在中国正式启幕。 来源: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