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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精神文明委员会关于开展荣辱观学习活动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5:4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湖北日报)

  (2006年6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思
想道德建设,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1.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原则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员、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兴湖北”为主题,以促进社会风气不断改善为目标,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结合起来,与建设“文明湖北”、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为实现我省“十一五”规划,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2.明确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八荣八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公民的广泛共识和社会思想的主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使“八荣八耻”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风气、行业风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二、积极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

  3.加强舆论宣传。全省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省文明办将与湖北日报、荆楚网、荆楚文明网联合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做文明湖北人”主题作品征集活动。

  4.加强社会宣传。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体育场馆以及党校、团校、市民学校等各类教育阵地要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广泛宣传“八荣八耻”。街道社区、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要树立宣传栏、标语牌,进行普及教育。要以重要历史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传播社会主义荣辱观。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科协将联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图片展。

  5.加强理论宣传。通过开展大讨论、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回答,释疑解惑。组织编写《社会主义荣辱观读本》等学习读物。

  6.加强文艺宣传。创作、编排一批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出版物和文艺作品,用优秀作品感染广大人民群众。

  三、精心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重在实践、贵在行动。当前,要立足基层、着眼实践、注重养成,精心组织实施八大行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7.敬业报国行动。

  (1)在广大职工中开展“树立正确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

  (2)以学习、创造、奉献为主题,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荆楚青年展风采”、在少年儿童中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学会感恩、共创和谐”主题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报效祖国。

  8.利民便民行动。

  (1)在党政机关开展“创文明单位、建和谐机关”活动,引导机关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2)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针对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检查、强行摊派等行为,分期分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在交通、商业、医疗、供电、供水、供气、金融、电信等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点”、“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9.科学普及行动。

  (1)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社科下乡”,普及社会科学。

  (2)推进农村“一站一栏一员”(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建设,组织农技110推广等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继续组织“荆楚杯”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无线电制作竞赛、电脑作品制作比赛等活动。

  (4)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社会。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倡导终身学习的观念。每年“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全省各地的图书馆要围绕“全民阅读”组织讲座、荐书、展览等宣传活动,各大书店、书城要开展优惠售书活动,有关部门要开展向困难群众赠书活动。

  10.文明礼仪行动。

  (1)开展“学礼仪、见行动”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人们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广泛开展“亲子同行——好习惯养成教育系列活动”。

  (2)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抓住中国举办奥运会和我省承办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契机,以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说话、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观光、文明上网、文明养犬、文明用厕、文明着装、文明餐饮、文明娱乐等教育实践活动。

  (3)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针对市民日常生活中乱穿马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宠物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整治活动。新闻媒体要设立《陋习曝光台》、《社会公德镜》等专栏,进行宣传教育。

  (4)在广大农村深入开展“治五乱、刹三风”活动。针对农村部分地区的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不良现象和请客送礼、抹牌赌博、封建迷信等歪风,深入持久地开展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和“美德在农家”、“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促进乡风文明。

  11.团结互助行动。

  (1)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组织妇女儿童和残疾人

维权保障行动,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大力帮扶“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农户”。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城乡共建和结对帮扶活动。

  (2)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公益活动。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继续推进爱心助学行动,建立完善各类志愿者进社区、下基层的服务机制。

  12.共铸诚信行动。

  (1)加大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共铸诚信”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和“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开展“信用县市”、“信用乡镇”、“信用村”和“

食品安全示范点”、“消费者满意单位、满意商品”评选活动。

  (3)逐步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各级政府要带头讲诚信,提高公信力。各行业协会要制订完善行规行约,提高自律水平。各类中介机构要制订完善诚信守则和行为规范。

  13.学法守法行动。

  (1)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着力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2)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3)继续开展“法治城市(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无邪教社区”、“无邪教村镇”创建活动。

  14.艰苦创业行动。

  (1)深入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粮”的“五个一”节约活动,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2)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牢记两个务必、永葆政治本色”教育活动。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3)在广大青年中开展“青年创业行动”,在大学生中开展“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提高创业能力。四、切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5.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16.不断扩大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覆盖面。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机关,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为全社会做出表率。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学校,进一步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教育阵地,广泛宣讲“八荣八耻”,使“八荣八耻”深入人心。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农村,充分发挥乡镇文化广播站、村文化活动室、文化中心户和农民思想道德协会的作用,引导农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企业,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源泉。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家庭,引导家长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未成年人子女共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军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履行新时期军队历史使命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当代军人的行为准则。

  17.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重点,狠抓当前,着力解决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文明礼仪、旅游出行、城乡环境、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用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铁路、民航、公交等部门要在为乘客提供安全正点、热情周到服务的同时,引导大家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商业网点、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窗口行业要增强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操守,规范服务,诚信经营。建设、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的服务人员和导游讲解人员的教育管理,文明服务,文明讲解,主动热情地为游客排忧解难。城管、环卫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主动劝阻各种不文明行为,共同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公安、外宣、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文化市场和互联网的管理,强力净化银屏声频,净化网络网吧,净化手机短信,净化出版物市场,净化文化娱乐场所,改善社会文化环境。

  18.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建立鼓励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政策导向机制,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时应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使“八荣”的行为得到鼓励、使“八耻”的现象受到抑制。建立涵盖干部、职工、农民、学生、军人等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机制,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覆盖全社会。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创建相结合,并将其纳入创建考评内容的检查考评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以乡规民约、市民公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制度约束机制,用制度的力量促进人们践行“八荣八耻”。建立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重要标准的干部考核机制,并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财政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投入保障机制,为学习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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