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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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2: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2日电 卫生部近日印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旨在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预案提出,各省(区、市)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
有条件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人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不能开展检测的要及时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检测出的所有阳性标本全部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检测阴性的标本,卫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需要的,也要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 卫生部负责向有关部门、国际组织、有关国家、港澳台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发布人禽流感疫情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人禽流感疫情信息。预案要求,各地应根据有无发现动物或人禽流感疫情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预案还包括《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监测方案》、《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人禽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等。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