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华:公开征集为何冷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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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4:55 南方周末 | |||||||||
□陈绍华 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志设计方案,似乎是一种必然,也是国内一贯通行的做法。从建国初期的国旗、国徽到香港、澳门区旗区徽的征集均是采取这种方式。目前政府事务和社会上商业性的设计征集,基本上都是采取这种方式。
公开征集的目的不外乎是希望在最大的范围内获得最理想的设计方案,这在历史上也确实有许多成功的案例,但目前这种征集方法的情势正在发生着悄悄的变化,其结果往往可能是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近年来,笔者每年都会被邀请参加公开征集后的评选工作,经历的多了,也就发现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不得不去认真思考一些普遍的现象和弊端。 征集单位往往是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满怀期待地等到截稿后的结果,待全部展示出来,则往往令人大失所望。而这种情况现在显然愈加普遍。单从作品投稿的数量上来说这些年来愈见稀少,往往在两三个月的征集周期中,最后收件不足千件,近期更有区区几十份收件的尴尬。再从作品的艺术素质来说更是令人失望。而参赛投稿人的成分则大多是在校生或是刚刚毕业出道的新手,甚至有很大比例的稿件是外行手绘的草纸,其怪异的构思想法常常令人啼笑皆非。 然而,本人所参评的项目题材并非是无足轻重的,大部分是国家级乃至令世界特别关注的重大题材,也有数万元至十数万元高额稿酬的征集,按理说这种名利双收的机会,设计师们会趋之若鹜,踊跃投稿的。凭笔者以往的经验,这类级别的征集在10年前至少都会在数千件的数量上。但为什么现在会如此门前冷落,且每况愈下呢?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公信力的渐失。一些征集单位,特别是那些缺乏有效公正监督的企业或商业机构,往往会使用巧取甚至欺骗的手法,即以高额酬金为诱饵,利用媒体高调刊登征集公函,这样做,既能产生轰动的广告效应,又能吸引有实力的设计师参与。当征集单位获得大量的应征稿件后,便取各家之长,另行拼凑,或是在好方案基础上略加修改,以规避官司风险,然后宣布无人中标。这样久而久之,设计师们已无信心花心思去投这种没有任何自身权益保障的竞标。设计师对此普遍的态度是“谁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猫腻?” 二是对评选的权威性缺乏信心,有相当一些征标单位在选择评委时缺乏专业性和权威性,往往是选择一些相关部门的非专业领导或名人,即使邀请个别专家权威参与,也就是区区一两票而无法突显专业意见,真有好的方案也难以胜出。这种评委构成的评选,优秀设计师当然不会参加。 三是对设计师的劳动不够尊重,这个主要是体现在设计报酬以及招标书上的霸王条款,中标方案往往仅有区区几千元报酬,不仅报酬少得可怜,招标书上还往往罗列一些使投稿者难以接受的限定条款,这种既穷酸、又自作多情的招标公告在企业商界比比皆是,其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对于这类不规范的招标评选工作,笔者从来都是婉言谢绝,并要为设计师的权益和尊严去辩护、去疾呼,这也是为了设计行业健康地发展。 显然,公开征集这一过去行之有效的方式由于这些弊端的存在而已经大打折扣,甚至变味。笔者其实很清楚,这些年来,不管如何重大的题材,不管悬赏额有多高,国内优秀的设计师几乎已无人问津,更不会花大力气动心思去认真创作投稿。 笔者亲历评选的一些国家重大项目的形象设计,也往往因此而得不到优秀设计师的支持,有些非常好的项目,因为时间紧迫,只好矬子里面拔将军,将就着用了。这对国家形象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好项目是机会,浪费这样的机会于国家、于项目本身、于设计师都很可惜! 其实,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早已有一套成熟、科学的做法,也是笔者一直在积极倡导的,就是国际惯例的“定向邀请,有偿招标,专家评定”。具体的方法是:在一定的范围内选择一定数量的、在行业内大家公认的最优秀的设计师,发出特别邀请并付给一定数额的标底费,请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一定数量的设计方案。再由另外的设计专家权威、设计评论家等组成专业评判组来评审,中标者再给予相应的报酬。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产生高质量、高品位的设计方案。目前,在设计发达国家,不仅是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和商业机构也均采用这种招标方式。一些重要项目,特别是关联到国家行为的项目更是如此。 (作者系著名平面设计师,2008年申奥标志设计者)(P1170232)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