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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暂停90平米以上项目审批 建大房将被没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5:19 国际在线

  中国建设部13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明确界定:“套型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70%”不是单个项目而是区域总量。除此外,《意见》中还明确规定,采用变通设计手段,变相建设、销售大户型的楼盘,一经查实,房子将没收。

  建设部这次出台的《意见》,可以认为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又一重大举措。

  在这份文件中,有3大雷霆手段值得关注。

  手段一 明确90平方米为建筑面积

  这个被称为165号文的《意见》重申九部委“十五条意见”中关于新建住房结构比例问题,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意见》同时明确“套型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即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文件还规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业界一个多月的争论至此休矣。

  手段二 变相销售大户型房子将被没收

  《意见》规定,对擅自突破的90平方米户型设计“大关”的项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但房地产市场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开发商可能会通过打通相邻及上下两层房间等方式规避90平方米套型限制。对此,建设部显然成竹在胸:165号文明确,对于采用变通设计手段,变相建设、销售大户型的楼盘,一旦经相关主管部门查实,将对房产采取没收处理,被没收的房产将被政府“酌情用于”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同时,参与“违规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要受到处罚,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从严处罚。这一下就卡住了企图钻空子的开发商脖子。

  手段三 别墅类项目最早遭“清算”

  所谓的“历史遗留项目”就是2006年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对这一批项目的处理方法,165号文明确:由政府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历史遗留项目”集中进行一次清理。需要调整套型结构比例的项目要在其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调整后并重新审查合格后才可发放施工许可证。165号文明确,需要调整的项目,过去违反规定批建的各类住宅项目特别是别墅类项目要首先调整。据了解,北京“历史遗留项目”目前约有60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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