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要求重新裁定赵建铭是否可交保候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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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7: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7日电 扁婿赵建铭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币1000万元交保候传,检方上周五以串证逃亡之虞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今日(17日)裁定发回更审,意即赵健铭有遭检方继续羁押的可能。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在本月10日在台开案起诉、被告移审后裁准赵建铭、游世一以1000万元、苏德建500万元交保,令台北“地检署”错愕,检方在接获裁
检方抗告书指出,为防止被告串证而设的羁押规定,并非仅为保全侦查而设,在审判过程也应一体适用,在侦查中有所陈述的共犯或证人,到了审判时翻供的情况所在多有,明显就是事后串供,法官不能因为案件起诉,就认为被告已无串证可能,认为无羁押必要。 检方认为,赵建铭在台开案爆发后,利用律师盖华英编撰模拟应讯手册,被盖华英婉拒委任后,又要求将仿真数据转寄给同案其它被告的律师陈峰富,向律师构砌不实证词在先,进而企图用法律知识,串结本案其它涉案人以图误导办案。 另外,赵建铭到案后不但测谎未过,还是唯一一个在到案前企图买机票出境的被告,动机与心态不可与其它被告同视等观,且被告赵建铭、游世一利用内线交易的不法获利逾1亿元,所犯刑责更须被科处3000万元罚金,却只以1000万元交保,具保金额与犯罪不成比例,因此要求法院继续羁押赵建铭等3人。 相关专题:国亲两党要求罢免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