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 记者 蒋国华
本报19日讯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启动仪式18日在中央大街举行,副省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幼东出席启动仪式。
此次行动是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十部门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集中治理盗版音像制品和盗版计算机制品专项行动,时间为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反盗版百日行动”中,文化行政部门将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给予没收盗版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文化行政部门将吊销其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一次经营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版权行政部门没收违法软件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参与盗版活动的音像出版单位和光盘复制企业,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对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启动仪式结束后,省及哈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还一同检查了哈尔滨市出版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