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中国骄傲评选活动主题歌奖杯LOGO征集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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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1:30 央视《生活》 | |||||||||
《中国骄傲》推选活动是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生活》栏目推出的一档特别节目。 《中国骄傲》以“平民英雄”为主题,用系列专题片和专题晚会的形式,以“危机事件”为切入点,在全国范围内发掘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英雄”,彰显英雄们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非凡的勇气和化解危机的智慧,烘托一个时代的主旋律。
为更好地对2006年度《中国骄傲》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生活》栏目即日起,拟向全国征集2006年度《中国骄傲》评选活动主题歌、奖杯、标志设计。 一、征集要求 1、主题歌(含词、曲):应符合《中国骄傲》评选活动的主题,高度彰显 “平民英雄”重于泰山的责任,迎难而上的勇气,化解危机的智慧。通过主题歌向全世界展示秉承华夏文明的炎黄子孙,在新时代所呈现出的英雄风貌。他们,既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更是我们中国的骄傲。 主题歌的歌词、旋律应该有较强的时代气息,易记易学,琅琅上口,能够表现英雄朴实、崇高的一面。 2、《中国骄傲》奖杯、标志设计:作品设计应体现《中国骄傲》的人物形象。设计图稿应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寓意深刻丰富、能够让人留下较深刻的印象。同时,易于识别,便于制作。 二、征集时间 2006年6月1日——2006年9月15日 三、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拟定在《中国骄傲》官方网站上展出入围作品,由网友在网上进行投票评选。同时,将特别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综合评议。(对最终评出《中国骄傲》主题歌、奖杯、标志设计给予相应的奖励并邀请作者出席11月9号的《中国骄傲》颁奖晚会……)评选结果将于将在(2006年9月31日)公布。 四、提交方式 1.参选主题歌作品提交方式: (a)参选作品的小样或成品CD一份。 (b)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c)对参评作品概不退回,同时保证未经作者同意决不擅自使用。 2.参选奖杯、标志应提交: (a)设计作品的创意文字说明、标准色设计图稿、标准黑白制作图稿一套等。 (b)对参评作品概不退回,同时保证未经作者同意决不擅自使用。 五、注意事宜: 1.参选作品必须是未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的,抄袭作品者后果自负,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2.2.作者应保证,其参加《中国骄傲》主题歌曲、标志征集活动而提交的参选作品及资料是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并对参选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3.请参加者认真填写、签署《参选表格》(点击下载),并将原件同时提交。 4.本次征集活动有关事宜,由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生活》栏目负责解释。 征集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写字楼1158 《生活》栏目组 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68550725 E-mail:jiaoao2006@vip.sina.com 相关专题:央视《中国骄傲》 |